該行政處罰決定由河靜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寶河簽署,並於3月20日公佈。除繳納罰款外,違規者還需履行兵役義務。

此前,這名青年從鄉級到省級進行了體檢,並於2026年通過了兵役選拔,於2月初由三岐市鎮人民委員會主席頒佈入伍決定。

然而,在3月5日,區域3-奇英防禦指揮部舉行交接儀式時,他缺席。地方領導前往處理,但該青年不在家。

當局已記錄在案,要求當事人自願執行入伍決定,否則將依法強制執行。

2026年,河靜省被分配選拔1690名公民入伍,其中1400名為軍隊指標,290名為公安指標。該省各地於3月5日同時舉行了交接儀式。

青年因逃避兵役被罰款6250萬越南盾

根據第37/2022號法令規定,不執行入伍命令的行為可被處以5000萬至7500萬越南盾的罰款,其中6250萬越南盾屬於高額罰款類別。在河靜省,2024-2025年期間,有多起案例因在徵兵期間逃避兵役而被處以6250萬越南盾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