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3月22日發佈消息稱,該機構已對楊富德(53歲)和黎文玉(53歲,同住奠盤坊)發出緊急拘留令,以調查其涉嫌強姦16歲以下人員及與16歲以下人員發生猥褻行為。

經調查確認,自2026年1月至今,德多次利用當地夜間人煙稀少區域接近、給錢、引誘並對N.T.Q.(2013年出生)的女孩實施性侵犯行為。

擴大調查範圍後,刑事警察局繼續確認玉作為鄰居,利用該女孩經常獨自在家的機會多次實施猥褻行為。

這些行為主要發生在受害人家中,手段類似,即通過給錢製造依賴關係,以避免被發現。

在公安機關,兩人已承認全部犯罪行為。根據收集到的資料和證據,此案符合《刑法》第142條規定的強姦16歲以下人員罪和第146條規定的與16歲以下人員發生猥褻行為罪的跡象。

目前,峴港市公安局正在繼續完善檔案資料,擴大調查範圍,以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