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两名对13岁女孩实施猥亵行为的男子

拘留两名对13岁女孩实施猥亵行为的男子

岘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3月22日发布消息称,该机构已对杨富德(53岁)和黎文玉(53岁,同住奠盘坊)发出紧急拘留令,以调查其涉嫌强奸16岁以下人员及与16岁以下人员发生猥亵行为

经调查确认,自2026年1月至今,德多次利用当地夜间人烟稀少区域接近、给钱、引诱并对N.T.Q.(2013年出生)的女孩实施性侵犯行为。

扩大调查范围后,刑事警察局继续确认玉作为邻居,利用该女孩经常独自在家的机会多次实施猥亵行为

这些行为主要发生在受害人家中,手段类似,即通过给钱制造依赖关系,以避免被发现。

在公安机关,两人已承认全部犯罪行为。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此案符合《刑法》第142条规定的强奸16岁以下人员罪和第146条规定的与16岁以下人员发生猥亵行为罪的迹象。

目前,岘港市公安局正在继续完善档案资料,扩大调查范围,以依法严肃处理。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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