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總書記蘇林表示,第十四屆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將審議、討論並決定許多特別重要的內容,這些內容對落實第十四屆黨代會決議具有基礎性意義。會議上討論和決議的問題是“法律走廊”、“運行規則”、“紀律原則”、“行動準則”,以將決議融入生活,為實施民族百年戰略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據他介紹,中央第二次會議在世界和地區形勢繼續快速、強烈、難以預測地波動的背景下舉行;大國之間的戰略競爭日益激烈;地緣政治、地緣經濟、技術、能源、供應鏈、數據和市場的衝突深刻改變了各國的發展環境。
在國內,第十四屆黨代會成功舉行後,第十六屆國會和2026-2031任期人民議會選舉,國家面臨重大突破機遇,但也面臨關於增長模式革新、完善體制、提高幹部質量、重組發展空間和疏通所有發展資源的極高要求。
強調四大要求,總書記蘇林認為首先必須認識到這是為整個任期奠定運行基礎的會議。整個任期的工作計劃、工作規程、執行黨章的規定、關於檢查、監督、紀律、思想工作、協調機制、國家機器關鍵人事的規定是組織的“結構”、權力的“傳導線”、堅持原則的“準則”和控制權力、發揚民主與嚴守紀律、規矩的“機制”。
總書記要求深刻貫徹革新黨的領導方式的精神,旨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組織實施能力、戰鬥力和威信;以更好的戰略視野、更協調的體制、更嚴格的檢查監督、更準確的幹部選擇和更快的政策反應來領導。

黨的檢查、監督、紀律工作和反腐敗、浪費、消極工作必須“定位”正確位置,這是保持人民信任、確保紀律、全黨統一和嚴格控制權力的先決條件。總結這些領域的決議必須“堅決、坦率、科學、實際和人道”地進行,明確結果、限制和差距,以便及時完善。
總書記確認黨的建設必須緊密結合國家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的任務;中央的所有規程、規定、主張、決定必須以實現使黨更強、國家發展更快更可持續、機器更好服務人民、資源更有效疏通和2030年、2045年目標有現實基礎為目標。
2026-2031五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國家財政計劃和同期中期公共投資計劃必須以戰略思維審議,以創造自主性、增長動力和新的發展空間,正確分配資源重點並疏通所有發展資源。
黨的領導人強調需要討論並找出方法,在2026-2031整個任期及後續年份實現GDP增長超過10%。“當前緊迫的問題是防止經濟危機和防止戰爭衝突”,他說,認為需要將此視為可能影響國家發展的來自國際背景的兩大風險。阻止這兩種威脅是實現今天和未來目標的前提。
據他介紹,會議內容需要解決非常多、非常廣泛、非常困難的問題,都是必須立即做的事情,不能拖延。除了整個任期的工作計劃、工作規程、關於黨的檢查、監督、紀律工作的規定等,中央同時審議2026-2031任期國家機構領導人事工作;對2026-2031五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國家財政計劃、2026-2031中期公共投資計劃和其他一些重要問題提出意見。
“這是黨的工作,但也是國家、民族、人民的工作;是關係到新時期國家體制質量、機器質量、幹部質量、管理質量和發展質量的決定”,總書記蘇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