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樂省建設295座社區活動中心兼防洪避難所

據得樂省建設廳稱,根據省人民委員會的指示,該單位已與各地配合審查,提議在34個鄉、坊投資建設295座社區活動中心兼防洪避難所。

同時,該廳已制定3個適合各地區特點的示範設計方案。

土地安排、場地清理以實施項目由各地負責。據此,用於建設上述房屋的土地來源和現狀為國家管理的土地;現有文化館用地;多餘辦公用地;社區活動用地等。

得樂省建設廳也已制定3個適合各地區特點的示範設計方案。工程按三級房屋規模設計,包括2層,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確保既能滿足社區活動需求,又是發生自然災害時的安全避難場所。

預計實施上述房屋的總經費約為4600億越南盾,每個工程的投資額在15.6億至17.7億越南盾之間波動。

預計和梅鄉將建設13個工程,和盛鄉:14個,富安坊:18個,綏和坊:15個,東和坊:16個,克容邦鄉:15個,亞蘇鄉:10個工程……

和盛鄉黨委書記範文良先生表示,這是一個非常切實意義的項目,因為目前當地一些社區活動中心已經破舊,面積小,無法滿足防洪結合當地文化活動的功能……他說在2025年11月的洪水期間,各社區活動中心點都嚴重被淹。

“和盛鄉將與省、相關廳局配合準備場地、建設條件。地方也預計提議再增加2座社區活動中心兼防洪避難所,因為這是非常必要的工程,如果發生自然災害,可以容納大量前來避難的居民”,良先生說。

得樂省建設廳廳長高廷輝先生表示,該廳受得樂省人民委員會委託制定投資主張提案。該廳將依法開展後續步驟。

同時建設廳也已發文建議得樂省人民委員會指示財政廳為省人民委員會參謀安排約4600億越南盾的資金來實施項目。

最近在得樂省東部地區一些鄉、坊實地檢查時,得樂省委書記梁阮明哲強調,建設社區活動中心兼防洪避難所是緊迫任務,旨在保護經常遭受自然災害地區居民的生命和財產。

省領導要求各地、廳局設計功能齊全的工程,既能服務社區活動,又能作為洪水時的安全避難場所。工程必須有多功能空間適合人口數量,臨時居住區通風、安全,確保電力、清潔水、烹飪場所、衛生間以及救援設備。

此外,工程必須確保承重能力、防淹、防風,有方便的逃生通道,並集成通信系統、早期預警系統,以便在發生自然災害時服務於指揮。

省委書記要求各廳局、單位、地方集中資源,在6月30日前開工,併力爭在今年9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