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河靜省公安廳信息,該單位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室已發佈補充起訴案件決定、補充起訴嫌疑人決定,同時對陳氏雪英(36歲,居住於永隆省山東坊)執行逮捕令以進行臨時拘留,調查其“逃稅”行為,依據刑法第200條第2款。
根據調查結果,在運營寶源建築-技術與土地平整有限責任公司期間,陳氏雪英非法購買了26張增值稅發票,來自多家不同企業,旨在合法化土地平整活動的商品輸入,逃稅總額確定為超過7.39億越南盾。
調查機關確認陳氏雪英通過中介渠道訂購發票,支付賬外百分比費用,同時通過多個賬戶轉賬以合法化支付憑證。
在調查機關,嫌疑人已承認違法行為。依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證據,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室確認陳氏雪英的行為構成“逃稅”罪,屬於逃稅金額從3億越南盾至低於10億越南盾的法律規定情況。
此前,2025年10月2日,河靜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發佈起訴陳氏雪英的決定,調查其“非法買賣發票”行為。
目前,案件正在繼續調查和擴大,以澄清涉及發票買賣和合法化憑證以逃稅行為的個人和組織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