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毒品放入牙膏盒、洗衣粉袋、咖啡偽裝

據此,黃世勝及其同夥被指控犯有非法運輸毒品、非法買賣毒品、組織非法使用毒品、非法儲存毒品、不舉報犯罪、包庇犯罪和非法佔有財產等罪行。

在此案中,有4名被告潛逃並已被通緝,其中包括被告何名南(52歲,居住在義安省)。

據此,南是將毒品放入牙膏盒的人,將其與洗衣粉袋、咖啡、可可粉、巧克力糖果、牙刷、漱口水、洗髮水等一起包裝偽裝,以避免被發現。

隨後,南僱傭在法國定居、學習的越南籍空姐,將毒品放入行李箱或僱傭快遞服務運回越南,並僱傭黃世勝和裴文映根據南的指示接收和交付毒品給買家。

其中包括超過2.9公斤的氯胺酮毒品和8.3公斤的MDMA毒品,這些是南僱傭的4名越南航空空姐從法國手提帶回越南,通過新山一國際機場,並指示勝接收,但隨後於2023年3月16日被發現並沒收。

多次從法國成功運輸毒品到越南

調查過程確定,從2023年1月到2023年3月,南多次指示勝接收總共8件從法國運往越南的毒品包裹,這些毒品被巧妙地偽裝在牙膏盒和日用品中,隨後分發給胡志明市及鄰近地區的聯繫人。

具體而言,勝直接從同奈省的交接點接收貨物,隨後重新包裝並僱傭映根據南的指定交付給收件人。

每次運輸的報酬從600萬到5000萬越南盾不等,其中勝將一部分返還給映。這些交貨成功進行,毒品數量巨大,主要是MDMA,每次多達數千粒。

2023年3月15日,南向勝轉賬2000萬越南盾,並指示勝提供假電話號碼和收件人信息,以便南派人聯繫將毒品交給勝。

到2023年3月16日下午,南通知勝毒品已到達越南,並請勝總共轉賬1400萬越南盾到陳氏秋銀的賬戶(她是2023年3月16日從法國飛往越南的越南航空VN10航班上的4名女空姐之一)。

隨後事件被發現,因此南要求勝丟棄已使用的SIM卡和手機,以避免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