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預計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議程的新聞發佈會上,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謝氏燕表示,會議將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選舉和批准大量國家關鍵領導職務。
具體而言,國會將選舉國會主席、國會副主席、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審計長等職務。
同時,國會批准任命政府所屬職務,包括副總理、部長、政府成員以及其他一些屬於權限範圍內的職務。
“因此,國會在本次會議上選舉和批准的人員總數約為39個職務,涉及中央所有國家高級領導職位,並確保完善同步機構以適應新任期條件。”
“這是第一次會議特別重要的核心內容之一,旨在完成國家領導機構的完整設置,以組織執行新階段的發展任務,”謝氏燕明確指出。
回答《青年在線》關於預計國會副主席和副總理數量的問題,謝氏燕表示,這項工作緊密遵循組織機構和新時代工作量的實際要求,遵守法律規定和中央的指導方針。
據謝氏燕稱,上述內容已由有權機構在總體人事方案中審議,國會將根據實際要求、任務以及精簡、有效、高效的原則來決定。
同時確保穩定性、繼承性,合理調整以滿足在實施多項重大任務的背景下的新發展要求。
她表示尚無法提供這些職務的具體數量信息,並強調“國會將以謹慎、全面和符合權限的方式審議和決定”。
謝氏燕強調,第一次會議的人事準備工作已嚴格、系統、按程序進行,並在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她告知,基於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政治局已制定關於組織機構的總體方案,並推薦擔任國家關鍵領導職務的人選。
隨後向中央執行委員會報告審議、徵求意見。之後,這些內容已完善以提交國會根據權限決定,確保黨領導、國家管理、人民作主的原則。
謝氏燕強調,國會在第一次會議上選舉和批准國家領導職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這是完善國家高級領導層的步驟,確保選舉後政治體系活動的穩定、連續和暢通。
這一過程清晰地體現了國會作為人民最高代表機構、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直接決定國家重要問題的作用。這也將黨的主張制度化為國家的決定。
“在國家進入新發展階段,對完善制度、促進增長要求非常高的背景下,選擇、選舉、批准具備足夠品質、能力、威望的領導團隊將對組織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具有決定性意義。
同時提高國家治理的效力和效率,滿足人民的期望。這不僅是人事工作,而且是開啟新任期的重要前提,期待革新、行動、發展,”謝氏燕明確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