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廣治省廣治市鎮公安確認,職能部門已將誤轉的近5億越南盾款項退還給N.T.T.T.女士(居住在廣治省勞保鄉)。
T.女士隨後向廣治省公安、廣治市鎮公安及各職能部門表示感謝,感謝他們指導並妥善處理此事,保障了她家庭的合法權益。
收到T.女士誤轉款項但未歸還的人目前仍被公安調查,因涉嫌“非法佔有財產”罪被暫時拘留。
2025年11月10日,T.女士誤將近5億越南盾轉入Nguyễn Thế Lữ先生(34歲,居住在廣治省廣治市鎮)的賬戶。
發現錯誤後,T.女士進行了賬戶對賬,並多次打電話、發短信、親自與Lữ先生會面,要求歸還款項。然而,Lữ先生拒絕歸還。
隨後,T.女士向廣治市鎮公安提交了求助信。
市鎮公安從銀行調取了對賬數據,確認了T.女士賬戶向Lữ先生賬戶誤轉了近5億越南盾。
市鎮公安多次發出傳票邀請Lữ先生前來工作,但此人未配合,拒絕將款項退還給誤轉者。
1月12日晚,Lữ先生被公安機構起訴,因非法佔有財產罪被暫時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