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玉山(32歲)、武友海(32歲)、黎德才(32歲)、梁廷越(30歲)、阮維倫(32歲)、陳紅謙(27歲)、阮如峰(33歲)、楊越勇(34歲)、阮黃謙(32歲)、阮志清(32歲)、阮英俊(33歲)、阮進士(34歲)、阮鄭國(32歲)、阮文決(33歲)、阮智明通(30歲,前公安幹部)已被建議起訴。
該團伙因生產、買賣、交換或贈送用於非法目的的工具、設備、軟件;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電信網絡或電子設備而被建議起訴。
編程、傳播惡意軟件以竊取廣告賬戶
在此案中,黎玉山是信息技術專業畢業生,在大學時期就認識了黎德才。大約在2022年底,山萌生了創建惡意軟件以竊取Facebook廣告賬戶的想法,並建議才實施。才同意後,編寫了惡意軟件並將其嵌入看似合法的文件(如Word或PDF)中以欺騙用戶。
隨後,山通過LinkedIn平臺和社交媒體傳播含有惡意軟件的文件,方法是偽造招聘內容或附帶下載鏈接的廣告。
當用戶信任並下載打開文件時,惡意軟件會自動激活,侵入計算機,竊取Facebook廣告賬戶的登錄信息。這些數據會自動發送並存儲在Google Sheet上,供山利用。
基於被竊取的賬戶,山使用這些賬戶在相應區域運行商品銷售廣告。廣告費用會直接從受害者的賬戶中扣除,使山的團伙獲利而無需實際支出。
獲利數十億越南盾
在活動過程中,當惡意軟件被防病毒軟件檢測到時,才不斷修改以規避。到2023年4月、5月左右,當舊版惡意軟件不再有效時,山要求才開發更復雜的新版本。
才研究並瞭解了遠程控制計算機技術(RDP)。由於無法獨立完整編寫,才從Telegram上的一個陌生人處以40,000美元的價格購買了RDP源代碼,費用由山支付。隨後,才完善了新的惡意軟件系統,包括控制服務器和傳播工具。
從2023年7月、8月左右開始,才指導山團伙中的成員如何使用該工具創建惡意軟件、傳播並控制受害者的計算機。該團伙包括梁廷越、陳紅謙、阮維倫、武友海等人。他們加入Telegram上的聊天群組,學習如何部署惡意軟件、構建欺詐腳本併發布虛假招聘內容以誘使用戶下載文件。
當用戶感染惡意軟件後,該團伙使用該工具進行監控、訪問並遠程控制計算機,從而獲取廣告賬戶信息。數據隨後被轉交給山。山繼續交給楊越勇使用這些賬戶為美國的第三方運行商品銷售廣告。
從銷售活動中獲得的利潤按8:2的比例分配,其中山獲得20%。僅從這項活動中,山就獲利約50億越南盾。山還將竊取的賬戶分享給阮文決、阮黃謙、阮春孟等多人共同利用。山不是一次性收費,而是根據每個人的業務成果分享利潤。
大約每兩週,山從這些團伙中收到利潤分成,主要通過加密貨幣USDT以避免被發現。這些團伙的活動從2022年底持續到2024年,甚至有些延續到2025年。
根據調查結論,山的總獲利達到約120億越南盾。其中約50億越南盾來自勇,20億越南盾來自孟的團伙,15億越南盾來自黃謙,2億越南盾來自決-通的團伙,以及約33億越南盾來自山的直接銷售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