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林同省內務廳表示,已向省人民委員會提交關於規定省人民委員會下屬專業機構廳級副職及相當職位數量的呈文。

據該機構稱,經過調整後,該省已成立14個隸屬於省人民委員會的專業機構,同時省人民委員會主席也已簽署任命各廳負責人的副職決定。

根據現行規定,林同省廳級副職及相當職位的總人數最多可安排73人。然而,目前實際人數為101人,超出定額28人。因此,林同省將計劃減少28名廳級副職。

林同省內務廳認為,需要根據各廳的組織規模、管理範圍、分配的編制數量、工作量以及負責領域的複雜程度來計算副職人數。

管理多行業、多領域、工作量大的廳需要安排高於平均水平的副職人數。

相反,那些專業較少或已將部分職能、任務轉移給其他單位的廳則安排較低的副職人數。

具體而言,內務廳提議為3個廳最多安排7名副職:農業與環境廳、財政廳、建設廳。這些廳被評估為管理範圍廣、事務多、涉及該省多個重要領域。

此外,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和內務廳被提議每個單位最多安排6名副職。6個單位包括科技廳、工商廳、文化體育與旅遊廳、衛生廳、教育與培訓廳、省監察廳,最多安排5名副職。

司法廳和民族與宗教事務廳每個單位安排4名副職,而外事廳安排2名副職。根據此方案,廳級副職的總安排人數將正好達到73/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