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凌體育場以超過9,700億越南盾的起拍價進行拍賣,每次加價90億越南盾

4月6日,峴港市資產拍賣服務中心發佈了關於志凌體育場高層商業與服務綜合體土地使用權拍賣的通知。

該資產位於峴港市海洲坊,包括10份證書和14塊土地。

起拍價超過9,706億越南盾。

根據拍賣通知,中標者有義務按照峴港市人民委員會2024年第1416號決定,補繳超過139億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費,並在拍賣成功之日起不超過30天內繳入國庫賬戶。

此外,每次加價(首次報價與起拍價之間或後續報價與相鄰前次報價之間的最小差額)為90億越南盾。

志凌體育場是範功名大案相關執行擔保資產。

法院判決內容如下:責令範功名先生、天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IDICO投資建設與旅遊股份公司及成成功貿易服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連帶向越南建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商業銀行(現為數字化轉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商業銀行)償還本金超過4,132億越南盾、根據信貸合同產生的利息以及4.08億越南盾一審民事案件費用。

志凌體育場以超過9,700億越南盾的起拍價進行拍賣,每次加價90億越南盾

執行擔保資產包括:志凌體育場高層商業與服務綜合體。

峴港民事執行局已執行一審民事案件費用4.08億越南盾和本金超過466億越南盾;剩餘待執行本金超過3,665億越南盾及產生的利息。

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現已得到解決。

近期,峴港民事執行局已執行程序,對志凌體育場高層商業與服務綜合體的所有地塊、土地使用權進行查封、評估和整體拍賣。

此處土地使用權的評估結果包括:10份證書、14塊土地,資產價值超過9,700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