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證明強發公司與向學校食堂供應豬肉的單位之間存在勾結

上述信息由河內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處長、大校朱安青在4月6日下午舉行的關於2026年第一季度安全保障工作情況和成果的新聞發佈會上透露。

據調查機構稱,在破獲屠宰、銷售病豬鏈條的過程中,職能部門確認強發公司是接收來自相關嫌疑人屠宰點豬肉的主要樞紐。

此外,強發公司被確認參與低價收購生豬,主要是體弱、有疾病跡象或處於疫區的豬隻。

“嫌疑人已商議、協議低價收購生豬,運回屠宰後投放市場,以獲取差價利潤,”大校青表示。

收購後,這些豬隻經過初步加工、包裝、貼上企業標籤後送去銷售。部分產品被轉售給中間單位,供應給集體食堂。

調查機構初步確認,從強發公司開始,豬肉繼續分銷給其他一些企業,如河內工業餐份有限公司、慶玉食品公司、香山食品公司等。

這些單位隨後供應給集體食堂、食品加工點和消費者。

其中,河內工業餐份服務公司被確認向約26所公立學校提供食品。慶玉公司主要向河內地區的私立幼兒園食堂供應食品。

然而,大校朱安青表示,截至目前,調查機構尚未證明強發公司與向集體食堂或學校供應豬肉的單位之間存在勾結。河內市公安局仍在核實此內容。

尚未證明強發公司與向學校食堂供應豬肉的單位之間存在勾結

此前,3月29日,河內市公安局表示,偵查警察機構已決定立案,對發生在該市的屠宰、銷售病豬鏈條中的8名嫌疑人提起公訴。

其中,阮氏賢(31歲,居住在河內)、杜文青(43歲,居住在富壽省)、阮氏平(53歲,居住在河內)、阮文成(55歲,居住在河內,強發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因違反食品安全規定罪被起訴。

黎玉英(52歲,河內畜牧獸醫中心診斷、檢驗與屠宰控制站站長)、阮峰南(43歲,中心幹部)、阮氏芳蘭(42歲,中心幹部)因濫用職權、侵佔財產罪被起訴。

單獨地,武金俊(53歲,富壽省畜牧獸醫中心診斷、檢驗與動物檢疫中心幹部)因在工作中偽造罪被起訴。

3月17日,河內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對位於河內南富鄉第3村萬福集中牲畜屠宰點的阮氏賢屠宰場的生豬屠宰活動進行檢查。

這是一個主要向集貿市場、民生市場和城市大型食品供應公司提供大量豬肉的屠宰場。

尚未證明強發公司與向學校食堂供應豬肉的單位之間存在勾結

檢查過程中,發現阮氏賢屠宰了感染非洲豬瘟的生豬。

警方指控賢與一些嫌疑人緊密勾結,形成了一個從富壽省、宣光省等省份收集病豬,運往河內,集中屠宰並投放市場的封閉鏈條。

此外,嫌疑人還與一些檢疫幹部勾結,繞過強制控制環節,允許病豬甚至死豬進入屠宰。

自2026年初至今,嫌疑人已銷售約3600頭患病生豬(相當於近300噸)。

這些肉被送往集貿市場、民生市場,並銷售給強發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已向河內市的一些學校提供食品。

河內市公安局局長:“需要查明是否存在串通行為”

在新聞發佈會上,河內市公安局局長、中將阮青松強調,他已要求調查單位查明並證明管理單位、向集體食堂、學校、公司進貨單位的責任。

“病豬有不同的表現,通過直觀、鑑定,不能僅憑偽造的法律文件就將其與健康豬掛鉤,”中將阮青松強調。

此外,他還要求職能部門查明此案是否存在串通行為,因為違規行為已持續很長時間,超過300噸的病豬肉數量不少,且病豬的表現與健康豬完全不同。

河內市公安局局長評估,將病豬引入集體食堂非常危險,尤其是小學和幼兒園。

“年幼的孩子將疾病病原體帶入體內是不可接受的,”松強調。

因此,中將阮青松表示,關於問題食品,建議國會將對此行為的處罰提高到最高水平,因為這些違規行為關係到種族毀滅。

河內市公安局局長還建議職能部門檢查檢疫中心、黨委、鄉人民委員會在允許違規行為長期存在時的違規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