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政府辦公廳4月6日第177號通知,由範明政總理主持的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了為發展位於順港經濟區(廣南省)的國家煉油與能源中心制定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提議。
在順港建設國家煉油與能源中心
出席會議的有各位副總理、多個部委領導以及廣南省人民委員會和各大能源集團的代表。
會議結論中,政府常務會議確認在順港建設國家煉油與能源中心具有充分的政治、法律和實踐基礎,符合已批准的規劃和戰略。
這被確定為越南首個國家能源中心模式,規模大,技術要求高,投資資源需求巨大。
然而,由於項目的新穎性和複雜性,實施過程預計將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
因此,政府常務會議一致認為有必要制定具有突破性的特殊機制和政策,以促進該中心的發展,為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動中部地區乃至全國的增長動力做出貢獻。
政府歡迎工商部和廣南省人民委員會主動制定方案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在此基礎上,政府常務會議一致同意向國會提交關於為順港國家煉油與能源中心制定試點性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決議草案。
工商部被指派牽頭,與相關部委繼續審查和完善各項提議,確保其可行性、明確性,並能在獲得有權機關批准後立即實施。
同時,該部將制定成立國家級指導委員會的方案,以協調實施過程,由一位副總理擔任委員會主任。

廣南省人民委員會被指派主動配合完善檔案
提出的一個重要要求是,所提議的政策必須確保權限正確,僅集中於真正必要、具有突破性的內容,不與現行規定重複。
各項內容還需明確適用條件和執行機構,以避免在實施過程中出現障礙。
在完善的基礎上,工商部將編制檔案和決議草案,提交政府以報告國會審議和決定。
其中,政府預計將考慮投資一些必要的基礎設施工程,同時調動多樣化的社會資源,按照適當、有效的路線圖實施該中心,避免拖延造成浪費。
在地方方面,廣南省人民委員會被指派主動配合完善檔案,評估每項政策的影響,並與戰略投資者合作。
該省還需準備必要條件,特別是土地儲備,以便在機制和政策頒佈後能夠立即實施。
在順港形成國家煉油與能源中心有望為越南能源行業的發展帶來轉折點,提高自主能力,同時為中部地區在未來時期開闢新的增長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