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提高建築行業能源使用效率,越南航空局要求各機關、單位負責人向幹部、公務員和勞動者傳達政府總理於3月19日發佈的第09號指示內容。

據此,航空局各科室根據所賦予的職能、任務,審查並提出修改、補充管理領域的戰略、規劃、計劃、方案、規範性法律文件,以實現節能和高效使用能源目標的整合。

同時,實施有效解決方案,加強對工作場所、機關和單位管理的工程能源消耗的控制。

此外,航空局還要求各航空港務宣傳、鼓勵機場領域的企業,確保航班運營、航空運輸等主動制定計劃,將地面車輛轉換為使用電能、綠色燃料的車輛。

具體路線,從2027年至2030年,研究使用替代燃料以補充部分航空燃料。同時,完善航空企業能源使用和燃料消耗的數據庫系統。

從2035年起,航空局要求至少10%的可持續燃料用於部分短途航班;機場新投資的100%載客車輛和其他車輛使用電能、綠色能源。

從2040年起,所有在飛行區運營的車輛使用電能、綠色能源(除尚未使用電能的特殊車輛外)。

2050年後階段,轉換使用100%綠色能源、可持續航空燃料用於飛機,以最大限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根據技術條件,剩餘排放量通過碳補償方式實現淨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