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廣治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表示,已就南部地區辦公場所需求審查結果及安排方案提交報告,同時提議處理東河市(舊)範圍內的公共資產。
廣治省人民委員會黨委常委會正在審議,並向省委常委會報告以獲取指導意見,以便實施該方案。
據此,在行政區劃調整後,南部地區(包括東河坊和南東河坊)已出現需要在該地區安排部分省級機關單位的需求,以確保指導、管理工作以及服務民眾和企業。
經省委員會辦公室審查,有來自26個機關單位的230名幹部、公務員需要在該地區安排工作。在此基礎上,廣治省人民委員會提議按4組進行分配:
第一組包括在省人民委員會舊辦公場所(東河坊雄王路45號)工作的機關。該辦公場所有34間辦公室、5間會議室和1個禮堂。在安排給省人民委員會、信訪接待處、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以及水利與防災分局後,剩餘16間辦公室,預計安排給來自各廳局部門的64名幹部、公務員、職員,如:內務廳、農業與環境廳、民族與宗教廳、建設廳、外事廳、司法廳和省監察廳。
第二組是黨、陣線、協會、團體及其他一些單位,提議安排在省委舊辦公場所(東河坊雄王路30號)。該辦公場所規模為5層,近100間辦公室。預計分配給各單位,如:省委檢查委員會、宣教與民運部、內政部、省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以及許多其他單位,如:投資促進、貿易與旅遊中心、食品安全分局、人口分局、合作社聯盟、企業協會、紅十字會、退伍軍人協會等。
第三組包括已安排合適獨立辦公場所的機關、單位。具體如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在外事廳舊辦公場所(南東河坊黎大行路20號)工作;農業與環境行業的事業單位在農業與環境廳舊辦公場所(雄王路227號);省經濟區管理委員會下屬單位在民族與宗教廳舊辦公場所(雄王路59號);省土地發展基金南部辦事處在文化、體育與旅遊廳(雄王路250號)。
第四組是具有特殊活動性質的單位,提議繼續使用現有辦公場所,包括:省報與廣播電視臺、醫學院、中醫協會、省疾病控制中心以及研究、技術轉讓與創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