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下午,胡志明市反腐敗、浪費、消極指導委員會(簡稱指導委員會)發佈了4月14日上午第13次會議的新聞公報。
胡志明市市委書記、指導委員會主任陳留光主持會議。
一同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內政部地方三司司長陳黃劍、指導委員會成員、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以及相關機關領導代表。
會議上,指導委員會評估了2026年第一季度反腐敗、浪費、消極工作成果以及委員會的活動情況。
同時討論了未來一段時間內反腐敗、浪費、消極工作以及追回貪汙、經濟刑事案件中流失、侵佔資產工作的方向和若干重點任務,這些任務屬於中央指導委員會和市指導委員會的跟蹤、指導範圍。
據此,指導委員會認為,從年初至今,儘管工作任務量巨大、時間緊迫、性質複雜,但本市各單位已付出諸多努力,較為全面地完成了各項任務,為完成全國共同政治任務作出了不小貢獻。
反腐敗、浪費、消極工作日益落到實處,在預防和打擊兩方面均取得許多重要成果,有助於維護政治穩定,促進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鞏固幹部、黨員和人民的信心。
檢查、監督、監察、調查、起訴、審判、執行等工作得到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同步實施,並對本市範圍內發生的違規、貪汙、消極行為進行了嚴肅、及時的處理。
市委常委會對8名黨員執行紀律(警告4名黨員;開除4名違法黨員);市委檢查委員會對5名違法黨員執行紀律予以開除。
未來任務,指導委員會一致認為反腐敗、浪費、消極工作需要集中實施10項重點任務,其中4大類工作需要立即抓緊實施。
具體而言,集中解決地方上進度緩慢、長期積壓、存在困難、障礙、有造成流失、浪費風險的工程和項目。
同時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對各工程、項目的審查,並制定處理方案,力爭在2026年內完成處理、解決困難和障礙的工作。
與此同時,監督執行政治局關於權力控制、反腐敗、浪費、消極的5項規定,首先是在幹部工作中,並審查執行各檢查、監督、監察、審計團的建議和結論的情況。
同時審查、識別困難和障礙,特別是資產追回工作過程中的機制、法律“瓶頸”;對核心障礙組進行分類以有效解決;大力推進信息技術應用,資產檔案數字化,以便管理和跟蹤各機關、單位的處理進度。
繼續執行政治局2025年11月30日關於加強黨對司法鑑定、資產估價工作領導的第54號指示,其中集中審查解決此項工作中的困難和障礙。
將2起與浪費相關的事件納入跟蹤範圍
同樣在會議上,指導委員會一致同意結束對3起案件的跟蹤、指導,因為這些案件已按規定完成處理:發生在安康地產股份公司的“詐騙侵佔財產”案、“違反土地管理規定”案;發生在川沐縣和進出口銀行巴地頭頓分行與青梅公司客戶群相關的“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利用職務、職權在執行公務時”案以及“違反信貸機構貸款規定”案。
同時將2起與浪費相關的事件納入跟蹤、指導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