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下午,在越南共產黨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和夫人圓滿結束對中國的國事訪問後,越南外交部公佈了兩國簽署的合作文件清單。
兩國共簽署了32份文件,涵蓋黨際、公安、司法、經濟、鐵路、農產品貿易、生產鏈、供應鏈、海關合作、科學技術、民生、人力資源開發、媒體和地方等多個合作領域。
32份文件清單
1.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共產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2026年至2030年合作計劃;
2.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共產黨中央組織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合作備忘錄;
3.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外交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中央對外聯絡部合作協議;
4.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在全球安全倡議框架內合作的備忘錄;
5.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移交老街-河內-海防鐵路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援助項目成果的證書;
6.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海關領域行政互助合作的協定;
7.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援助越南傳統醫學與藥學學院二期新建設施項目第一階段的贈款函;

8.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建設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加強越南鐵路人力資源能力建設的鐵路培訓合作實施備忘錄;
9.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教育與培訓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職業教育合作的備忘錄;
10.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關於實施越中聯合研究計劃的備忘錄;
11.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數字技術領域合作的備忘錄;
12.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公安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建立、管理和運行部長級熱線的議定書;
13.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公安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文化、藝術、體育交流合作的備忘錄;
14.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公安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保障旅遊領域安全秩序的備忘錄;
15.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司法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關於加強邊境居民民事、商業糾紛解決領域合作的備忘錄;

16.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司法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2026年至2027年合作計劃;
17.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工商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於成立促進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談判工作組的備忘錄;
18.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工商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於成立生產鏈、供應鏈合作工作組的備忘錄;
19.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環境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關於出口柚子和檸檬的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
20.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財政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關於共同實施人力資源開發合作計劃的備忘錄;
21. 關於援助越南修復和維護越中友誼宮項目可行性研究現場調查的會談紀要;
22.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之聲廣播電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華社合作協議;
23.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通訊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華社關於在全球南方媒體與諮詢論壇機制下合作的備忘錄;
24.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社會科學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華社關於信息合作的備忘錄;

25.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電視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廣播電視總檯關於2026年至2027年加強文化藝術合作的協議;
26.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文化、體育與旅遊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合作協議;
27.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通訊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廣播電視總檯關於加強合作的備忘錄;
28.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共產黨雜誌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電視臺合作備忘錄;
29.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首都河內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市2026年至2030年合作備忘錄;
30.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富壽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建立省級友好關係的協議;
31.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廣寧、諒山、高平、宣光、海防等省市黨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關於實施幹部培訓合作的協議;
32. 越南諒山省人民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確認雙邊口岸位置、類型、開放時間、工作時間並將芝麻(越南)-愛店(中國)口岸升級為國際口岸的備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