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嘉萊省伊克賴鄉公安通報,正在繼續核實、澄清P.T.N.先生(河內市居民)關於在購買”價值750億美元的隕石”時被P.P.先生(伊克賴鄉居民)團伙毆打事件的舉報。

《青年在線》報道後,該事件引起了許多讀者的關注。在社交媒體論壇上,許多人對上述鉅額資金購買隕石交易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在P.T.N.先生和P.P.先生之間的隕石買賣協議中,有一些相當奇怪的要求。

具體來說,這份手寫承諾書共有四頁學生練習紙,上面有指紋、雙方簽名和見證人簽名,內容如下:

2025年11月26日,在P.P.先生(嘉萊省伊克賴鄉——原伊托鄉,嘉萊省居民,嘉萊族)家中,雙方簽署了隕石買賣承諾書,甲方為P.P.先生,乙方為P.T.N.先生(河內市居民),見證人為R.C.R.先生。

承諾書中有三個不同銀行以P.P.先生名義開立的銀行賬戶作為支付賬戶。隕石塊暫估重量為15公斤,單價為50億美元/公斤,交易總價值為750億美元(相當於200萬億越南盾——記者注)。

根據該協議,隕石塊必須具有非常奇特的功能,如能自然使鏡子破裂、使醫用溫度計中的水銀乾燥凝固。

交易地點經協商改為P.P.先生家族親戚叔叔的家中,工作時間為15天,自2025年11月26日起計算。由於交易地點變更,支付給這位叔叔的金額為……60億美元。

隨後,叔叔有權簽署確認所有買賣合同文件、隕石驗收記錄,證明隕石具有使鏡子自然破裂和使醫用溫度計水銀凝固兩種功能。

叔叔簽署了將石塊移交給乙方的交接記錄。確認後,各方將簽署合同清算書,屆時甲方將隕石交給乙方帶走。

這份承諾書顯示,乙方已多次以轉賬和現金形式向甲方預付了總計6.52億越南盾的款項。

關於交易條件,如果甲方提供的隕石貨物具有使鏡子破裂、使醫用溫度計水銀凝固的功能,而乙方無法支付,則同意沒收定金。

反之,若約定日期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貨物以供檢驗上述承諾的兩項標準,則須負責賠償5000萬越南盾加上已付定金。

P.P.先生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表示,此前P.T.N.先生接觸並表示想以50-60億美元的價格購買隕石,但他不知道對方是否真的購買。P.T.N.先生要求P.P.先生去尋找,如果有就會高價購買,他同意了。

之後,P.P.先生在許多地方尋找但未找到隕石。在此過程中,P.T.N.先生曾轉賬用於交通、車輛費用。

“隕石哪裡找得到,天賜的才有,家裡哪有。他讓我去找,努力去找,如果有就給50億美元/公斤的價格。我從來不知道幾十億美元是什麼,只是聽說而已,根本不知道。

他說如果找不到就把錢還給他。我說讓我想辦法抵押、賣地還給他。他要求寫承諾書,給我一週時間,我覺得一週太短了,請求給更多時間,因為非常困難。他說話很難聽,所以坐在我旁邊的叔叔氣得拿起茶壺砸到他臉上”——P.P.先生陳述道。

與此同時,P.T.N.先生表示已向P.P.先生支付了超過10億越南盾,但賣方拖延不交貨,因此要求退款。

“我們已在銀行準備好資金,錢款充足,但對方不拿貨出來。對方耍各種花招,不拿東西出來給我們操作,錢運來了又運回去。從買賣開始,我從未親眼看過、摸過、檢查過貨物,只看過他們提供的圖片、視頻”——P.T.N.先生說道。

據P.T.N.先生稱,他有能力完成價值750億美元的隕石交易,並非虛假買賣。他的公司受一家外國集團委託購買隕石,他是公司代表進行交易。

然而,N.先生未提供關於該外國集團和受託購買隕石的公司的信息。

與隕石買賣相關的多起詐騙案

關於隕石買賣,此前許多地方曾發生精心策劃的大額詐騙案。

具體來說,2026年3月20日,公安部電子信息門戶通報了關於起訴、臨時拘留4名犯罪嫌疑人將石墨製成假”隕石”以侵佔河內一名受害者110億越南盾的案件。

被臨時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是Man Thăng Long(興安省居民)、Tô Minh Quảng(同奈省居民)、Vương Cường(河內市居民)和Mai Văn Cường(宣光省居民)。

該團伙的手段是用石墨製作假隕石,並宣傳其特殊、神秘的功能,如靠近時能使鏡子破裂、使溫度計中的水銀凝固,放入水中則懸浮於水中。

這塊具有特殊功能的”隕石”標價1.5億美元。為了獲取受害者的信任,犯罪嫌疑人利用暗室,調換受害者帶來的鏡子和溫度計進行測試,以證明隕石的特殊功能。

此前,2020年,《人民公安報》報道了在海陽舊省發生的一起詐騙案,用瀝青、泡沫顆粒製作”隕石”,侵佔富壽省居民L.B.H.女士5億越南盾。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是Nhữ Minh Tiến(北江省居民)和Hoàng Thanh Lâm(廣寧省居民)。

此案中的假”隕石”也被宣傳具有使鏡子破裂的功能,Tiến以2億美元的價格向H.女士出售。與此同時,其他一些對象承諾,如果H.女士能以5-8億美元的價格購買,他們將回購這塊隕石。

由於被調換鏡子測試的手段所騙,且貪圖轉賣差價,受害者落入了詐騙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