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最大的淡水湖位於金甌省烏明縣慶安鄉,面積102公頃。該項目預計將為1.1萬戶居民提供生活用水,並服務於下烏明森林防火工作。
該項目屬於第8子項目(投資建設海岸侵蝕防治基礎設施、提供淡水和沿海蝦林養殖服務),使用世界銀行的官方發展援助貸款。最初的投資方是官方發展援助與非政府組織項目管理委員會,現為金甌省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
工程於2022年1月開工,並於2024年5月驗收並投入儲水。然而,儘管水源已按設計儲存,項目仍未能發揮作用。
實際原因導致價值近2500億越南盾的湖泊未能投入運營,是因為湖面水處理廠項目仍處於…招商引資階段。預計招商引資區域約3公頃,目前仍空置,雜草叢生。
為完成湖床,項目經歷了4次調整,資金從1840億越南盾增至2480億越南盾。資金調整的原因包括:為符合開採要求而更改設計;將環湖路面寬度從3米增至5米;新增連接烏明-慶會道路的接駁路;新增石籠護坡;調整價格指數並根據實際施工情況重新制定定額。
法律問題多導致檢查介入
不僅供水延遲,項目還因財務和法律問題引發爭議,導致檢查介入。根據金甌省檢查委員會於2025年12月的結論,該項目目前拖欠超過177億越南盾。
2025年1月,已驗收的合同包已支付17期,總價值超過2370億越南盾(達到合同價值的91.6%),已撥付金額超過2190億越南盾。
金甌省農業與環境廳就承包商欠款問題向媒體表示,這部分拖欠款項屬於已批准的總投資額內。
官方發展援助貸款已足額安排,項目未超出總投資額,且資金計劃仍有剩餘。然而,由於世界銀行第9項目共同賬戶目前無資金可提取,無法撥付外資以支付承包商剩餘完成工程量。

此外,檢查過程還指出了資金調整環節的一些問題。職能部門確定,使用吸泥船挖掘和疏浚湖床的定額髮布權限不當。
此外,投資方為已完成工程量支付全部價格補償被確定為不符合農業與農村發展廳(原)關於合同包價格調整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