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議程,明天上午(4月20日),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繼續舉行第二階段會議。
審議、決定多項重要內容
在第二階段,國會預計從4月20日開始工作,並於4月23日下午閉幕(預留4月24日和25日)。在此階段,國會將審議、決定多項重要內容。
在4月20日上午,國會將聽取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的一些突破性機制和政策決議草案的呈文和審查報告。
關於成立中央直轄的同奈市的決議草案。國會關於試行公設律師制度的決議草案。
此外,還有國會關於處理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發生的組織和個人土地違法行為的特殊機制和政策,以及繼續解決積壓、拖延項目困難的決議草案。
這些內容將由國會在小組和全體會議上分別討論。
之後,國會將在小組討論提交的決議草案,並於4月22日在全體會議上繼續討論上述內容。
從4月20日下午開始,國會將用1.5天時間在全體會議上討論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情況;2025年節約、反浪費工作。
4月21日,國會繼續討論這些重要內容。會議結束時,政府成員將發表講話,澄清國會代表提出的一些問題。
《信息獲取法(修訂)》、《首都法(修訂)》、《戶籍法(修訂)》、《公證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法律援助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競賽獎勵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信仰宗教法(修訂)》將於4月23日由國會審議通過。
關於五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五年財政計劃、公共債務借貸和償還計劃以及2026-2030年中期公共投資計劃,以及其他多項重要決議將於同日下午由國會通過。
關於文化發展、成立同奈市以及處理土地違法行為的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決議也將在4月23日由國會通過。
預計4月23日下午,國會將閉幕,並通過第一次會議決議(如有)。國會主席陳青敏將發表重要閉幕講話。
預計通過的法律和決議
8項法律預計在會議上表決通過,包括《信息獲取法(修訂)》、《首都法(修訂)》、《戶籍法(修訂)》、《公證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
《法律援助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競賽獎勵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信仰宗教法(修訂)》、《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駐外代表機構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
2項規範性決議草案包括國會關於提高預防和解決國際投資爭端效率的特殊協調機制和政策決議。
國會關於處理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發生的組織和個人土地違法行為的特殊機制和政策,以及繼續解決積壓、拖延項目困難的決議。
9項其他決議包括關於批准2024年國家預算決算的決議。
關於2026-2030年階段五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26-2030年階段國家五年財政計劃、公共債務借貸和償還計劃的決議。
關於2026-2030年階段中期公共投資計劃的決議。關於2027年國會監督計劃的決議。關於成立2027年國會專題監督團的決議。
國會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的一些突破性機制和政策的決議。國會關於試行公設律師制度的決議。關於成立中央直轄的同奈市的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