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向國會提交成立中央直轄市同奈市的提案

據此,提案強調了成立中央直轄市同奈市的必要性,基於政治局的意見,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決議已同意成立中央直轄市同奈市的方針。

提升同奈在東南部地區發展中的動力作用,與胡志明市緊密連接

此外,還有與地方政府組織法相關的法規,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決議規定了成立城市的條件和標準。東南部地區規劃已導向成立中央直轄市同奈市。

從而提升同奈在東南部地區發展中的動力作用,與胡志明市在創建和發展區域經濟、城市空間方面緊密、和諧地連接。

從發展實踐來看,同奈已充分發揮地理位置、歷史傳統、國防、安全、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潛力和優勢,發展成為經濟規模較大的地區之一,屬於全國領先行列。

作為直接連接全國最大經濟中心胡志明市與擁有日益完善、現代化的社會經濟、交通、工業、服務、物流基礎設施的區域的樞紐。

隨著隆城機場,同奈已匯聚了具有巨大發展潛力、多中心、多功能和強大輻射力的城市的所有要素。

因此,成立同奈市將不僅為同奈創造新的發展動力,還將為南部地區乃至全國做出切實貢獻。

這是關於發展模式和地方治理模式的基本轉變,旨在使同奈成為與胡志明市共享、連接、互助共同發展的大城市,實現成為國家重要增長極的目標。

關於方案,提案基於現狀自然面積12,737.18平方公里、人口規模449萬人和95個鄉級行政單位,提交成立城市的報告。

中央直轄市同奈市的辦公地點保持現狀,同時保持政治體系內各機關、單位的組織機構和幹部、公務員、職員隊伍的現狀,確保滿足5/5的成立條件和達到7/7的城市標準。

使同奈真正成為區域級大城市

在審查報告中,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潘志孝同意提交成立中央直轄市同奈市的報告,並建議國會贊成並通過決議。

然而,審查機構建議同奈省黨委和政府緊急完成城市規劃,制定具體計劃和路線圖,以克服尚未達到或僅達到較低水平的城市分類標準,確保城市質量。

關注實施旨在發展東南部地區同步、現代化、快速連接的城市體系的項目,幫助同奈市真正成為區域級大城市。與其他省市共享、互助、共同發展,創建區域的經濟和城市空間。

確保完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和目標,有效利用優勢,發揮同奈的戰略地位和作用,最終目標是成立同奈市以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併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有效貢獻。

法律與司法委員會還建議同奈省政府繼續審查,有效處理多餘的辦公地點和公共資產,並在2025年按照指示和規定調整行政單位後,完善組織機構和編制。

關注培訓、培養和提高幹部、公務員隊伍的能力,確保地方政府機構適應城市政府模式,有效履行職責和權限,並良好服務當地人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