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指導居民承諾收入以購買社會住房

據此,為統一、同步實施按規定購買社會住房的收入條件確認工作,建議各地公安機關靈活執行。

具體而言:鄉級公安機關可根據居民提供的收入證明文件(如有)來確認收入條件,以支持社會住房援助政策的實施。

若居民沒有收入證明文件,則建議居民向鄉級公安機關承諾所申報的內容。

在此基礎上,鄉級公安機關確認居民在管轄區域內居住,並已申報收入內容。

根據規定,常住地、暫住地或現居住地的鄉級公安機關,依據國家居民數據庫中的信息,為沒有勞動合同的城市地區低收入人群確認收入條件。

然而,實際情況顯示,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這些人群的收入信息並未包含在國家居民數據庫中。

因此,在執行過程中,鄉級公安機關遇到許多困難和障礙,缺乏足夠依據來確認此內容。

因此,C06局已與建設部房地產管理與市場局交換意見併合作,並致函公安部法制與行政改革、司法局徵求意見。

靈活運用以便居民有條件購買社會住房

根據C06局的指導,目前地方公安機關指導鄉級公安機關靈活運用上述解決方案,以支持為符合條件的居民確認收入條件,確保居民合法權益,滿足業務要求,預防利用國家政策謀取私利、影響轄區治安秩序的行為和事件。

未來,C06局將繼續與相關單位合作,研究收集上述人群收入信息的解決方案。同時,推進建立和管理收入數據庫,以更新、連接並與國家居民數據庫共享信息,為鄉級公安機關提供充分依據來確認收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