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11點,在途經壽豐鄉的省道623C與鐵路交叉口,當欄杆已放下且信號燈亮起時,黎光俊(40歲,住山靜鄉)騎摩托車自東向西行駛,撞上欄杆後跌倒在鐵軌旁。
兩名鐵路工作人員迅速將摩托車拖出,並調整欄杆以確保列車運行安全。
此時,俊先生自己扶起摩托車,車頭朝向鐵軌。一名工作人員驅趕他,要求其離開危險區域。隨後,列車安全通過。
壽豐鄉人民委員會主席張功和表示,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欄杆損壞,摩托車變形。
據廣義省交警稱,俊先生在禁行信號亮起時穿越道口。檢測結果顯示,其呼氣酒精含量為1.111毫克/升(遠超最高法定限值),毒品檢測呈陰性。
警方已製作筆錄,暫扣車輛和駕駛證以按規定處理。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處罰規定,在紅燈亮起時穿越道口、不服從欄杆和列車預警信號的行為將被處以60萬至100萬越南盾罰款,並吊銷駕駛證1至3個月。酒後駕駛且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最高限度的,將被處以600萬至800萬越南盾罰款,並吊銷駕駛證22至24個月。
此前,3月底,廣義省交警對3名在欄杆放下時穿越鐵路道口的汽車司機處以每人500萬越南盾罰款,並吊銷駕駛證2個月。這是多個道口存在的違規行為之一,具有較高的事故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