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廣治省公安調查局確認已對11人作出起訴決定,指控其犯有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事發地點在東河坊和南東河坊一帶。
根據案卷,4月18日晚至19日凌晨,一群青少年聚集並駕駛摩托車搖擺穿梭,攜帶刀劍等多種兇器,在東河坊和南東河坊的多條道路上製造混亂。
這一行為被多名路人拍攝並上傳到社交網絡。廣治省公安調查局隨即展開調查,確認共有21名青少年參與該事件。
搜查中,警方繳獲了6輛摩托車、1根裝有砍刀刃的金屬棒、1把自制三叉戟、1把劍(日本刀樣式)。
4月22日,該機構決定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名立案偵查。
在被起訴的11人中,有6人被臨時拘留。5名16至18歲的青少年被交由法定代理人監督看管。此外,另有10名涉案青少年不滿16歲,調查局已立案予以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