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座客車載63人,被罰款1.57億越南盾

據此,4月29日18時50分左右,在5號國道km82+788處,安興交警站——交通警察局對海防-老街線路的客運車輛發出停車信號並進行了檢查。

經實際檢查,車牌號為24B-00487的42座客車當時載有63人,超載21人。

安興交警站已對司機和車主分別製作行政處罰記錄。其中,司機被罰款3100萬越南盾,車主被罰款1.26億越南盾。

為確保人民安全和權益,安興交警站要求司機立即將超載乘客轉移至其他符合條件車輛,方可繼續行程。

海防市公安局要求各運輸經營單位和司機嚴格遵守交通安全秩序規定。

乘客應選擇座位充足的車輛,拒絕乘坐超載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及交通安全秩序,尤其是在節假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