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6年4月30日第52/2026號決定,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補充了第1/2026號決定第2條g款,規定皮卡貨車可24小時運營。合同客運車輛(29座以下)也允許24小時運營。

29座以上合同客車、臥鋪客車僅允許在非高峰時段運營。如在高峰時段運營,須獲得市公安局書面批准。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規定,2噸以下貨車僅允許在非高峰時段運營(高峰時段為上午6點至9點、下午16點至19點30分)。如在高峰時段運營,須獲得市公安局書面批准。

專用貨車和專用車輛,如油罐車(運輸汽油、天然氣)、運輸車、泥漿車、清掃車、抽吸車、混凝土泵車、起重機等,僅允許在晚上21點至次日早上6點之間運營。

新決定自4月30日起生效。

4月初,河內建設局建議不限制皮卡車的運營時間。據該局稱,調查顯示皮卡車的重量和尺寸與9座以下客車相當,且參與交通的數量不大,因此對高峰時段交通擁堵的影響不顯著。因此,跨部門建議調整第01/2026號決定,取消對此類車型的時間限制。

河內允許皮卡車全天運營

建設局表示,此事經過多次對話、聽取美國領事館、福特汽車公司、越南汽車製造商協會(VAMA)、VinFast等代表的意見後,已進行仔細權衡。

根據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今年年初頒佈的第01/2026號決定,總重量2噸以下的普通貨車僅允許在非高峰時段運營。總重量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車僅允許在晚上21點至次日早上6點之間運營。

該文件對用戶和汽車製造商、經銷商的經營活動產生了深遠影響。許多皮卡車主表示,不知道當車輛在首都受到運營限制時該如何應對。

目前市面上的主流皮卡車型根據交通運輸部(現為建設部)關於機動車分類的第53/2024號通函,被規定為“雙排座皮卡貨車”,即屬於普通貨車類別,且總重量超過2噸。因此,根據第01號決定,這些車型在運營時間上受到限制,即只能在晚上21點至次日早上6點之間進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