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支付470億“回扣”案:胡志明市民族醫藥學院前院長全面上訴

今天(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上訴庭開庭審理黃阮祿(胡志明市民族醫藥學院前院長)及14名涉案人員的上訴案,該案涉及從製藥企業收取710億越盾的賄賂。

其中,黃阮祿和另外兩人提交了全案上訴書。另有10餘人提交了上訴書,請求減輕刑罰、緩刑或免除刑罰。

胡志明市民族醫藥學院前院長要求支付470億“回扣”

根據初審判決,山林製藥股份公司——一家專門在門店銷售中藥和南藥並生產中藥及藥材製品的公司——已中標向全國多家醫院供應藥品。

為使藥品供應過程順利,範文格(山林製藥股份公司前董事會主席)在合同簽訂前、簽訂中或簽訂後,向多家醫院和醫療中心的部分有權人員支付了款項。

在胡志明市民族醫藥學院,2017年至2023年間,山林公司中標了10份藥材供應合同,總價值超過2300億越盾。院長黃阮祿在選擇中標方和執行交易中發揮了決定性作用。

調查結果確定,黃阮祿要求範文格按每張銷售發票(不含增值稅)的20%至25%支付回扣。

為避免院長製造困難,範文格同意了。黃阮祿共收取了471億越盾,佔18名被審判的前醫院院長和幹部收受賄賂總額的三分之二。

黃阮祿被一審法院以受賄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黃阮祿已提交全案上訴書。

要求支付470億“回扣”案:胡志明市民族醫藥學院前院長全面上訴

在西寧省傳統醫藥醫院,2017年至2020年,山林公司簽訂了6份藥材和傳統藥方供應合同,總價值168億越盾。

執行過程中,醫院代理院長丁氏夢清要求山林公司支付20%的個人回扣,並支付17%給財務科長阮氏孝。醫院副院長高友享也要求企業支付1%至3%的回扣。

為避免製造困難,山林公司同意向這三人支付款項。其中,丁氏夢清收取15次共23億越盾,阮氏孝收取16次共26億越盾,高友享收取9次共1.88億越盾。

範文格及其下屬被指控行賄總額710億越盾,以將藥品打入13家醫院。

在1月底的初審庭審中,前院長黃阮祿堅稱自己處於“被動收錢”的境地。

儘管被製藥企業賄賂高達470億越盾,黃阮祿卻表示“沒有受賄需求,對錢不看重”。他解釋稱,早在學生時期,他就通過職業每月賺取5000萬至6000萬越盾。

黃阮祿還辯稱,他拿範文格的錢是為了“支援野戰醫院抗擊新冠疫情和購買設備”。前院長認為“這樣接受支持沒有錯”。

與此相反,範文格確認前院長要求山林方面“你在這裡中標,必須支付20%至25%”。範文格同意了這一要求,並多次使用妻子、兒媳和兒子的賬戶向春轉賬。

總經理請求免除行賄罪

本案中被指控行賄的兩名企業主是阮孟權(蘭Q醫藥股份公司前董事會主席兼總經理)和範文格(山林製藥股份公司前董事會主席)。

其中,阮孟權被指控指示會計長阮氏金向(北江省社會保險前總經理)親屬行賄,以獲得提前撥款和違規預支醫療費用。

從2017年第一季度至2021年第四季度,阮氏金多次前往北江省社會保險總部,每季度向親屬支付700萬至6000萬越盾。行賄時間與蘭Q公司提交付款申請的時間吻合。

一審法院指控阮孟權共收受賄賂7億越盾。

阮孟權還被指控主謀並勾結範文格,使用欺詐手段侵佔北江省社會保險和人民的共同支付資金超過180億越盾。

蘭Q公司總經理被一審法院以詐騙侵佔財產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以行賄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9年有期徒刑。

阮孟權已提交上訴書,請求上訴法院減輕刑罰,並免除行賄罪的刑事責任。

範文格也已提交上訴書,請求減輕刑罰。此前,他被一審法院以詐騙侵佔財產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以行賄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