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剛剛向市議會提交了一份決議草案,修訂和補充關於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的費用規定。與2020年生效的規定相比,大多數區域的擬議費用均有所提高。
對於汽車,最高收費標準適用於核心都市區、一級保護區的街道,如丁禮、李太祖、陳興道、行桃、行橫、館使等。根據草案,費用從每月每平方米240,000越南盾提高到400,000越南盾。
一環內但核心區以外的其他街道,擬從每月每平方米150,000越南盾提高到360,000越南盾,相當於現行標準的2.4倍——這是草案中漲幅最高的。
從一環到二環區域,汽車停車費擬從每月每平方米80,000越南盾提高到160,000越南盾。二環到三環區域從60,000越南盾提高到120,000越南盾。

對於摩托車和自行車,核心都市區的收費擬從每月每平方米135,000越南盾提高到220,000越南盾。許多其他區域擬比現行標準翻倍。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表示,此次調整旨在調控市內交通,減少擁堵和環境汙染,同時逐步限制私家車使用,鼓勵市民轉向公共交通。
該市還期望提高收費將有助於彌補交通基礎設施投資成本,並推動企業投資現代化停車場。
據職能部門統計,在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之前,各地已批准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的352個位置,總面積超過43,600平方米。
河內市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費用的收入逐年增長,從2022年的超過420億越南盾增至2024年的超過510億越南盾。2025年前10個月,收入約為420億越南盾。
決議草案將於5月11日的專題會議上由河內市議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