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產業鏈已生產、銷售超過18.7萬盒假奶粉,針對新生兒、孕婦和病人。
該產業鏈還被指控建立了一個由11家公司組成的“生態系統”,隱瞞超過10000億越南盾的營業收入以逃稅,並向前公安幹部行賄數億越南盾以“擺平案件”。
武孟強(Vũ Mạnh Cường)——國際藥公司經理,同時也是蘭斯製藥(Rance Pharma)和哈科食品(Hacofood)的股東——因三項罪名被起訴:生產、銷售假食品、食品添加劑;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行賄。黃孟河(Hoàng Mạnh Hà),蘭斯製藥和哈科食品的股東,也同樣被起訴上述三項罪名。
其他人被指控犯有賄賂中介、受賄、行賄等罪名。其中,被告人裴國興(Bùi Quốc Hưng),原永福省公安局刑事警察隊副隊長(舊),被指控詐騙侵佔財產,因其收取數億越南盾承諾為假奶粉生產企業“擺平案件”。
為新生兒、孕婦和病人生產假奶粉的生態系統
根據起訴書,從2019年至2025年,強(Cường)及其同夥成立多家企業,形成了一個全國範圍內的奶粉生產和分銷“生態系統”。2021年,看到奶粉市場利潤豐厚,強(Cường)和河(Hà)成立了蘭斯製藥公司(Rance Pharma),由河(Hà)擔任經理。隨後,該團隊又成立哈科食品集團(Hacofood Group),交由強(Cường)運營。
為支持生產活動,強(Cường)和河(Hà)的團隊在河內(cũ)彰美縣富義工業區建造了工廠。該工廠由胡士毅(Hồ Sỹ Ý)直接管理,以蘭斯製藥和哈科食品的法人的名義運營。
不僅如此,該團隊還另外成立了9家公司,用於出面申報產品、推廣品牌和向市場分銷商品。
調查結果確定,該假奶粉產業鏈的產品主要針對早產兒、低體重兒、孕婦、糖尿病患者和腎病患者等客戶群體。
包裝上,產品被宣傳含有燕窩、冬蟲夏草、核桃粉、夏威夷果粉等多種高端成分。然而,調查結果顯示實際並未含有這些成分。
為降低生產成本並增加利潤,自2021年底起,公司領導團隊已同意改變產品配方,與向職能部門申報的配方不同。檢察院指控武孟強(Vũ Mạnh Cường)及其同夥生產並銷售了426批假奶粉,價值超過540億越南盾,非法獲利近400億越南盾。
花費數億越南盾“疏通”以公佈數百份假奶粉檔案
不僅生產、銷售假奶粉,強(Cường)和河(Hà)的產業鏈還被指控支付數億越南盾的“額外費用”以在產品申報和營養食品廣告過程中獲得便利。
其中,兩名被告人裴丁氏營(Bùi Đinh Thị Dinh),原和平省食品安全衛生分局局長(舊),及其下屬裴氏莊(Bùi Thị Trang)因“受賄”罪被起訴。
根據起訴書,在成立蘭斯製藥、哈科食品以及位於彰美(河內)的奶粉工廠後,強(Cường)和河(Hà)開始進行產品公告註冊、自我公告和廣告內容確認。
通過個人關係,強(Cường)和河(Hà)直接會見了營(Dinh)女士,請求在接收和處理兩家企業的產品申報檔案過程中提供便利。
在參觀蘭斯製藥和哈科食品的工廠後,營(Dinh)女士同意提供支持。為使在和平省提交檔案的條件合法化,強(Cường)和河(Hà)指示下屬在該地虛假設立兩家公司的分公司。
據指控,營(Dinh)女士隨後介紹企業團隊與莊(Trang)合作,同時指示下屬為強(Cường)和河(Hà)的企業接收和處理檔案提供便利。
從2023年5月至2024年底,范氏香(Phạm Thị Hương)(公司員工)已為兩家公司提交了總共340套產品申報、自我公告和廣告內容確認檔案。每套自我公告檔案支付“額外費用”500萬越南盾,註冊公告檔案支付700萬越南盾。此外,香(Hương)還每套檔案額外給莊(Trang)100萬越南盾。
司法機關確定蘭斯製藥和哈科食品向莊(Trang)轉交的總金額接近25億越南盾。其中,莊(Trang)被指控轉交給上級營(Dinh)近22億越南盾,個人獲利約3億越南盾。

前公安幹部收受35億越南盾承諾“擺平案件”
除了假奶粉生產和會計方面的違規行為外,強(Cường)還被指控通過多種關係“搭橋”,向一些有職權的個人行賄,以在和平省(舊)食品安全衛生分局的產品申報過程中獲得便利。
當得知蘭斯製藥和哈科食品的活動被公安部C05檢查並扣押奶粉產品時,被告團隊試圖找人干預,以避免被刑事處理並儘早釋放被扣押的貨物。范家凱(Phạm Gia Khải)是從河(Hà)處獲知公司被檢查扣押信息的人。河(Hà)請求凱(Khải)找關係,出錢幫“擺平案件”。
答應後,凱(Khải)找到阮文軍(Nguyễn Văn Quân)(北亞投資建設公司董事長)請求幫助,使假奶粉產業鏈的“頭目”免受刑事處理。起訴書稱,軍(Quân)從河(Hà)處收取了15萬美元,並承諾尋找有能力、有權限的人幫助,以免被刑事處理。
隨後,軍(Quân)與另一人找到裴國興(Bùi Quốc Hưng),原永福省公安局刑事警察隊副隊長(舊),請求“幫忙”處理一家假奶粉生產公司。
檢察院指控,儘管明知收錢並影響有權人士是違法的,興(Hưng)仍然答應。興(Hưng)兩次從軍(Quân)團隊收取了1億越南盾和14萬美元,相當於近35億越南盾。收錢後,被告興(Hưng)前往公安部C05有權人士處詢問信息並“請求幫助”。
調查過程中,興(Hưng)供稱只收取了1億越南盾,否認從軍(Quân)處收取了14萬美元。然而,起訴書指出調查結果有足夠依據確定興(Hưng)已收取了1億越南盾和14萬美元以“幫忙處理”兩家奶粉企業的事宜,這是應軍(Quân)的請求。
據此,檢察院以詐騙侵佔財產罪起訴興(Hưng)。軍(Quân)、凱(Khải)團隊被指控犯有賄賂中介罪。
賬外留存超過10000億越南盾
不僅在假奶粉生產中違規,強(Cường)的團隊還被指控設置兩套會計賬簿,以掩蓋實際營收並逃稅。據調查,從2019年至2024年,強(Cường)與股東商議,指示會計和出納單獨跟蹤未向稅務機關申報的營收部分。
調查結果確定,該生態系統中9家公司的實際總營收超過11770億越南盾。然而,強(Cường)的團隊將10610億越南盾置於賬外未申報納稅,給國家財政造成約1000億越南盾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