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福山集團為何仍未與投資芽莊機場地塊的集資民眾對話?

關於在慶和省芽莊機場發生的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福山公司)的“芽莊都市-商業-服務-金融-旅遊中心項目”中涉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詐騙侵佔財產”一案,中央軍事法院剛決定於5月12日進行上訴審理。

購買芽莊機場地塊的民眾呼籲福山仍未對話

在上訴庭審前,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向中央軍事法院、中央軍事檢察院發送文件,並轉交了由235名客戶簽署的集體請願書,這些客戶是已向福山公司出資購買上述項目地塊的人。

此前,2026年4月16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領導主持了與上述投資者代表及福山公司總經理周明唯的對話。

根據對話結論及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的通知,慶和省副主席陳和平建議福山公司在2026年4月內在慶和省芽莊坊組織與有要求的投資者代表的對話。

然而,截至4月25日,287名出資購買土地的投資者代表又向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和福山公司提交請願書,反映他們“仍未收到福山公司關於組織對話的回應”。請願書還指出:“我們多次聯繫福山公司總經理周明唯(電話0985…),但周明唯不接電話。”

據投資者代表稱,截至目前,福山公司仍未按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領導的結論和要求組織與他們對話。

福山公司說明未對話的原因

最近,福山公司向《年輕人報》反映稱,2026年4月24日,該公司已向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未發送給集資投資者代表)提交文件,報告關於未能按省結論組織對話的情況。

根據由總經理周明唯簽署並提交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的文件,福山公司表示始終秉持虛心、尊重相關組織和個人權益的精神,並希望儘早解決障礙。

然而,“為使對話實質有效並達成高度共識”,公司表示目前與對話內容相關的問題屬於一起正在等待上訴審理的刑事案件範圍內。

所有與各方訴訟地位和核心權益相關的問題尚未有法院的最終判決。

福山公司與任何相關組織或個人在此刻的任何交流都可能超出允許的權限範圍,並可能面臨無效或與法院及國家其他主管機關的最終判決或決定不符的風險。

因此,“本著法律至上的精神,公司確定僅在法律依據明確且法院作出最終結論後才組織對話”,公司文件指出。“當前對話難以達成一致,並可能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福山公司承諾將主動配合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在上訴法院作出判決後立即與相關組織和個人進行具體工作,以找到最優解決方案,確保所有各方的合法性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