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運載蟬殼車輛要求提供來源證明案件的真相

近日,社交媒體上流傳一段視頻,記錄了職能部門與一輛運載幹蟬殼的客車之間的工作過程。其中最具爭議的細節是,客車被要求出示所運輸貨物的來源證明。

關於此案,5月11日,諒山省市場管理第一隊隊長朱玉河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表示,蟬殼(蟬蛻)是一種藥材原料。它位於第11類目錄第338項,根據越南衛生部2024年6月11日發佈關於確定出口、進口藥品、人用原料藥及化妝品的商品編碼的第09/2024/TT-BYT號通知。朱玉河說:“對於蟬殼,個體工商戶、小商販必須持有收購證明、清單或合同,以證明向民眾、進山人員收購藥材的來源,包括地方採集承諾書。而如果賣給大型經營機構或製藥公司,則必須提供發票單據。”目前,市場管理第一隊正在約談貨主進行處理。如果貨主無法證明來源,將依法嚴肅處理。

越南運載蟬殼車輛要求提供來源證明案件的真相

此前,5月10日,在諒山省東經坊1A國道21公里處,交警發現豐賢客車(專營山羅至諒山線路)運輸大量幹蟬殼。當天上午9時30分左右,市場管理第一隊接到交警信息後立即趕往現場。在現場,職能部門要求客車出示發票單據以證明蟬殼來源,但客車未能出示相關文件。經初步清點,車上共有9袋幹蟬殼,總重80公斤。這批貨物是由客車從山羅省運往諒山省,運費為每袋20萬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