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廣義省李山特區政府發出呼籲,要求“放生”幼鯨。這或許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選擇。許多人表示贊同,並認為應該“立法”來保護,而非僅僅是“呼籲”。
但從生活的角度來看,溫和的呼籲比命令更深入人心、更具傳播力。
不捕撈幼鯨是越南李山選擇可持續發展
李山選擇可持續發展,或許“呼籲”正是政府希望從民眾的意識中獲得共識。
不捕撈幼鯨,如果理解正確,並非“放棄”,而是一種“投資”。因為捕撈幼鯨,售價低廉,而讓它們再生長几個月,價值便會提升。
這豈不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是放慢腳步,在未來收穫更大的利益。
李山政府在社交媒體上發佈的呼籲吸引了廣泛關注,尤其是李山的年輕人。他們表示贊同,因為發展不止於“捕撈”,更長遠的是生態系統的繁衍,李山將通過其他方式獲利,比如體驗式旅遊。
這篇文章發表在《青年報》上,許多人表示贊同,讀者建議將按最小尺寸捕撈海產品“立法”,以確保長期支撐。
這無疑是必然的一步,不僅對於鯨魚,任何水產品種都應如此。海洋並非無窮無盡,它有其極限。以目前“先到先得”的捕撈方式,如果沒有一個適用於所有人的“禁令”,誰會願意“袖手旁觀”?
只有將“禁捕季節、禁捕區域”立法,才能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屆時,每一條被捕撈的魚的大小將成為共同標準。
但如果法律僅僅停留在禁止層面,將難以融入生活。

立法 – 生計 – 生活 – 發展
最大的問題仍然是漁民的生計。如果他們的生活尚未穩定,就不能要求他們“為未來留一手”。因此,扶持政策必須跟上,並且要落到實處。
第一,在限制捕撈期間提供直接支持。這筆支持不需要太大,但必須及時且足夠,以免民眾因謀生而被迫違規。
第二,重組價值鏈。如果大魚價值更高,就必須建立收購、保鮮、加工等體系,確保漁民真正能賣到高價。
第三,逐步轉變生計。並非所有漁民都能拋棄海洋,但他們可以減少對自然捕撈的依賴。水產養殖、漁業後勤服務或與旅遊相關的活動都是可行的方向。
看向李山,這座島嶼正在轉型為一個旅遊目的地。海洋不僅是捕撈的地方,更是吸引遊客的資產。一群在近海游弋的鯨魚,如果不被捕撈,完全可以成為一項“旅遊產品”。
屆時,海洋的價值不再取決於被捕撈的魚的數量,而在於它帶來的體驗。
那時,保護幼魚不再是一種義務,而是變成了集體的、直接的利益。
因此,鯨魚的故事超越了魚類的範疇。它關乎我們選擇如何對待海洋:是過度捕撈直至枯竭,還是控制捕撈以維持長遠。
一旦資源得到恢復,利益將回到民眾手中。不是一天之內,但必定在一個更長、更穩定的週期內。
保護海洋,歸根結底,不是為自然做什麼,而是以不同的思維保護自己的生計。
或許,在李山“呼籲不捕撈幼鯨做魚醬”的故事中,最重要的是思維方式正在逐漸改變:從捕撈轉向保護,從短期轉向長期。
這種改變,如果得到正確的立法和合理的政策支持,將保護海洋並創造“多重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