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述指示是在市領導聽取關於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技術轉向垃圾焚燒發電以及改造、處理已關閉垃圾填埋場的會議後作出的總結。
據此,副市長裴明盛責成農業與環境廳牽頭,協同財政廳、規劃與建築廳、司法廳及相關地方,審查此前市委常委會、市人民委員會常設機構關於垃圾處理技術轉換方向及改造已關閉垃圾填埋場的各項指示內容。
這些垃圾填埋場包括:鵝吉填埋場、東盛填埋場,以及福協填埋場1號、1A號、2號。
審查後,需提出近期具體項目實施的主張和方案,並於5月22日前向市報告。
市裡還要求農業與環境廳審查並督促各生活垃圾處理單位,按照2023年頒佈的市議會第28號決議規定,緊急辦理技術轉換檔案。
各單位必須確保轉換技術至帶能量回收處理設施的施工和運營進度,以滿足胡志明市第十一屆黨代會(2025-2030年任期)決議中提出的垃圾處理技術相關指標。
裴明盛還點名要求農業與環境廳廳長協同財政廳、司法廳及相關單位,審查解決土地使用法律方面的困難,並指導城市環境有限責任公司完善1號、1A號、2號和3號垃圾填埋場的土地使用檔案和手續。
此項工作須在5月份內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