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務書記陳錦秀簽署了政治局第03號計劃,落實第十四屆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在新階段繼續加強黨對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領導的決議。
政治局計劃強調了各省市委、直屬中央的黨委以及各級黨委、黨組織、國家機關、越南祖國陣線從中央到基層的一些重點任務。
例如,提高黨委、黨組織、負責人和幹部、黨員在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中的先鋒榜樣作用、責任擔當和廉政文化實踐。
嚴肅處理因失職、放鬆領導指導管理、缺乏檢查監督而導致腐敗、浪費、消極現象發生,或包庇、阻礙發現和處理腐敗、浪費、消極行為的負責人。
同時,建立鼓勵和保護組織、個人、負責人主動發現、及時處理內部腐敗、浪費、消極行為的機制。
提高廉政教育效果,建設廉潔國家、廉潔社會。
嚴格控制權力,嚴明紀律規矩,加強對幹部的監督管理,並與嚴格、實質性地控制幹部、黨員的財產和收入相結合。
推進行政手續改革,應用科學技術、數字化轉型,確保公開、透明和問責制。
主動識別、預測、預警、及早、從遠處處理違規行為,防止小違規積累成大錯誤。
有效控制腐敗、浪費、消極現象的滋生條件,重點關注新領域、關鍵環節、潛在高風險領域。
嚴肅、及時、人性化、有說服力地處理,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同時確保客觀、全面,仔細考慮具體歷史背景,以政治、經濟、社會、國家民族利益的效果來適當處理。優先最大限度追回資產,鼓勵主動彌補後果……
計劃具體分配了各機關、黨委的任務,其中包括中央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
國會黨委被分配多項任務,指導、協調製定、頒佈特殊決議,以及時將有關處理土地違法、國有經濟、私營經濟、科技應用、創新、數字化轉型等違法行為的新主張、新觀點制度化……
重點指導修改《土地法》(2026年完成)、《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2027年完成)、《反腐敗法》及相關法律(2028年完成)……
研究制定《財產登記法》草案(根據第04號決議要求,2028年前完成)。
政府黨委也被分配18項重要任務。例如,繼續核查並制定每個進度緩慢、長期積壓、存在流失浪費風險的工程、項目的處理方案(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完成處理、化解困難和障礙(2026年完成),並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對整合後剩餘房地產的處理、開發和使用。
指導完善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評價指數體系,並在全國範圍內應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主持、配合中央戰略政策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繼續完善待遇政策、工資制度、收入保障生活,使幹部、公務員、職員安心工作、廉潔奉公,滿足新形勢要求……
計劃對中央公安部黨委、最高人民檢察院黨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內政部、中央組織部、中央檢查委員會、中央宣教與民運部……各省市委提出了多項重要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