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同塔省公安表示,高嶺坊公安已將財產盜竊案移交省公安調查警察局處理。

據同塔省公安稱,5月19日凌晨,漢(23歲,暫住上述出租屋)報案稱金飾被盜。

接到信息後,高嶺坊公安迅速核查並追查作案者。

當天9點30分,公安已傳喚陳氏玉河(23歲,同塔省新富忠鄉人;暫住高嶺坊盛泰區一齣租屋)前來配合調查。

在公安機關,河承認經常到朋友房間玩。隨後河利用漢的疏忽偷走了包括18指24K金(素圈)和1.1指18K金(項鍊)在內的金飾,並變賣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