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芽莊市混合都市區項目獲得197套期房銷售與出租資格

據越南慶和省建設廳消息,南芽莊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實施芽莊市混合都市區項目(位於南芽莊坊)的企業,已辦理登記手續,通報未來形成的住房符合銷售與出租條件。

根據企業提交的文件及該廳的檢查結果,該項目中的197套低層“未來形成”住房已確保滿足各項條件、證件和規定程序(涉及投資、土地租賃手續、建設許可證等)。

據慶和省財政廳消息,該項目已獲得越南外貿股份商業銀行慶和省分行按規定額度的擔保協議。

慶和省建設廳要求投資方按主管部門批准的時間表完成項目工程。

然而,據慶和省公安廳稱,芽莊市混合都市區項目位於需要確保安全的區域,不允許外國組織或個人擁有住房。因此,建設廳要求投資方不得向外國組織或個人出售或出租。

同時建議投資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遵守法律規定。

具體而言,項目投資方需對項目信息、投資方信息、未來形成住房的信息承擔全面、準確、真實的責任;確保未來形成住房符合《房地產經營法》第24條規定的銷售與出租條件;簽訂未來形成住房的買賣、租賃合同需遵守規定並滿足房地產經營法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