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在越共中央總部,中央書記處在審議中央檢查委員會關於違紀黨員處分的建議後認為:
阮德誠——廣寧省委常務委員、省委黨委書記、省人民議會常務副主席;蝶文戰——廣寧省委常務委員、省委內政部長,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生活方式上出現蛻變。
他們還在履行職責、反腐反浪費工作中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
違反了黨員不得做的事和表率責任的規定,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引起輿論不滿,對黨組織及其工作機關、單位的聲譽產生了極壞影響。
根據違規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及原因,根據黨關於違紀黨員處分的規定,中央書記處決定開除阮德誠、蝶文戰的黨籍。
中央書記處建議相關職能機關及時同步執行行政紀律處分與黨紀處分。
此前,2026年4月,阮德誠和蝶文戰因違反人大代表標準被罷免廣寧省第十五屆省人大代表資格。
在最近的第6次會議上,中央檢查委員會已認定違規行為,並建議有權限的機關審議處分阮德誠、蝶文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