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越南政府常務副總理、國家重要能源工程和項目指導委員會主任范家督主持了關於2021-2030年國家電力發展規劃調整(第八號電力規劃調整)實施情況、解決方案以及國家重要能源項目進展的會議。
多個大型項目進度滯後,電力供應存在風險
副總理表示,為實現經濟兩位數增長,電力增長是必要條件。然而,一些重點能源和電力項目進度緩慢,部分項目未按調整後的第八號電力規劃執行,導致可能無法達到既定目標。因此,必須進行審查、加快進度並明確責任,“絕不能讓能源行業的重點工程和項目繼續延誤”。
工貿部部長黎孟雄在會上報告稱,自調整後的第八號電力規劃獲批以來,政府和工貿部已多次進行指導、調度和督促重點電源和電網項目進度。然而,許多電源和電網項目未能按計劃在2030年前投入運營,這將嚴重影響未來的電力供應和國家安全。因此,該部建議緊急審查、更新和調整第八號電力規劃以確保可行性。與會的各部委多數意見認為,如果不立即採取果斷措施,缺電風險將非常大。因此,需要研究補充制裁措施,以加強檢查、監督和處理未能按期完成項目的投資方和地方。
關於審查、更新和調整第八號電力規劃的提議,各方意見認為需要明確調整的必要性、依據、原則和方法,明確新出現的因素作為調整依據,同時確保項目清單根據實際情況更新並與責任處理機制掛鉤。
解決電力項目難題,需要特殊機制
在肯定已取得成果的同時,副總理強調必須坦誠面對第八號電力規劃實施中存在的不足、侷限和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缺電,工貿部必須推動項目進展,處理出現的問題,特別是重點項目。其中,要進行投資方選擇,推動投資方按時完成。工貿部需對影響能源安全、確保充足電力供應的解決方案落實遲緩問題向總理全面負責。“我們絕不能拖延,必要時要有特殊機制,簡化行政審批程序,以儘早、快速、超進度推進能源項目,尤其是重點項目”,副總理說道。
關於第八號電力規劃的更新和調整,副總理要求該部審查電源項目,將無法在2030年前完成的項目從清單中剔除,並補充其他可行的替代電源,必要時採取緊急機制。堅決處理不符合承諾和規劃進度的電力項目投資方,明確各部委、機構和地方在推動項目實施中的具體責任。重點解決和推進適用緊急機制的電源項目,依據2024年《電力法》確定緊急電源和電網項目清單;立即解決LNG燃氣發電項目的困難,徹底處理重點項目。副總理還就電網投資項目的特殊機制、優先輸電線路以釋放容量和進口電力、研究發展電池儲能系統的政策和機制、對第八號電力規劃審查更新調整適用簡化程序、發佈緊急電力項目和工程清單等作出了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