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已同意建設廳關於試點應用軟件管理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的方案。
根據方案,第一階段部署時間為18個月,自即日起算。下一階段將根據全面評估結果進行考慮,同時確保遵守《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規定。
越南郵政電信集團-胡志明市電信分公司自行籌措經費,在任何情況下不要求補償。
此方案不構成該單位在下一階段服務供應商選擇中的優先依據。
越南郵政電信集團-胡志明市電信分公司將根據科技廳、數字化轉型中心(已由建設廳彙總並報告)的專業意見完善各項內容。
同時,定期進行信息安全評估,遵守《個人數據保護法》、《數據法》及相關數據保密規定。該軟件將與建設部行政手續處理信息系統對接,確保同步。
建設廳被指定為主管單位,與坊級人民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單位協調,協助部署並提供系統配置所需的基礎數據,如允許臨時使用的道路清單、邊界地圖、收費標準及相關流程。
第一階段,建設廳將選擇地方進行試點,優先選取代表不同區域的鄉、坊,如中心城區、郊區或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需求較高的區域。
第一階段結束後,建設廳負責全面評估結果,並與相關單位協調,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出下一階段方案。
人行道管理軟件將如何運行?
此前,建設廳提議在胡志明市電信的數字基礎設施上試點部署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的許可及收費軟件。該系統旨在實現接收、處理檔案、許可及收費全流程數字化(檔案需求較此前增長超200%)。
該軟件計劃集成在線接收檔案、對接建設部行政手續處理系統、電子檔案管理、數字地圖許可、收費管理及運營支持。應用數字平臺旨在縮短處理時間、減少手續並提高管理效率。
目前有六類情況可獲許可:政治、文化、體育類活動;防災減災、救援;工程施工;垃圾和建材堆放;婚喪活動;必要時車輛看管。
然而,經營活動不屬於許可範圍,因其不在《道路法》和2025年《秩序法》的許可目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