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武大勝主持了聽取中央關於啟動社會住房和出租住房項目指示的會議。為了儘早落實中央的指示以及總理5月25日與河內市工作會議上的方向,河內市主席要求各單位在6月15日前啟動一些重點項目。
其中,法雲-四協區域的學生住房項目被要求利用現有設計以加快進度並節省成本。該市還繼續核查越興坊和一些位於和樂高科技園區的出租住房項目,以便在不久的將來實施。
河內市主席表示,出租住房政策的受益範圍將非常廣泛,包括工人、學生、武裝力量幹部、教師、醫生、記者以及許多其他勞動者群體。他說:“政府的新方向是長期發展出租房地產市場,滿足人民的實際居住需求,不以擁有或投機為目的。住房必須真正成為居住的地方,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

河內市政府負責人要求各部門集中全面評估當地社會住房和出租社會住房的發展現狀,同時研究足夠吸引人的機制和政策以吸引企業參與這一領域的投資。在管理、運營和開發出租房地產方面具有實際經驗的企業應主動註冊和提出項目。
河內市主席還要求研究調整增加用於出租的社會住房比例。據他介紹,以前這一比例曾規定約為20%,但目前需要研究提高到更合適的水平,可能根據項目在20-30%左右;同時建立統一的出租社會住房基金管理機制,而不是由每個投資者以不同方式運營。

為了確保在6月內試點啟動一個出租住房項目,建設廳提議同時實施多項解決方案。其中,規劃與建築廳被責成核查並提出合適的土地儲備,優先選擇公共交通連接便利、靠近工業園區、高科技園區或高技能勞動力集中區的區域。
財政廳將根據特殊機制選擇投資者;農業與環境廳協調核查符合實施條件的公共土地;建設廳支持完善設計手續和建築許可證,以確保在6月具備開工條件。各鄉、坊被責成協調核查土地儲備,支持拆遷和項目按期實施。
需要吸引出租住房投資的機制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楊德俊強調,國際趨勢正逐步轉向適合收入和不同居民群體發展階段的租賃住房模式。因此,現行法律體系需要繼續研究和調整,更清晰地對住房類別進行分類,包括商業住房、出租住房、社會住房、公務住房和安置住房。其中,出租住房的運營機制需要明確,因為缺乏完善的法律框架,給吸引投資和實際實施帶來困難。
他認為需要靈活實施多種形式,包括公共投資、公私合作、有政策支持的私人投資、社會化和國際資源調動,以降低投資成本,從而降低人民的租金。該市提出的重要要求之一是出租住房項目必須確保有乾淨、可隨時實施的土地儲備,規模足夠大,優先從約42公頃以上,同時具備同步的基礎設施和便利的連接能力。

據河內市建設廳稱,該市目前有90個社會住房項目,約80,800套公寓。其中,13個項目超過11,000套已開工;41個項目近27,500套預計於2026年開工;29個項目超過35,000套預計於2027年實施;7個項目正在完善投資手續。
建設廳還將支持出租住房投資的機制和政策補充到了根據2026年《首都法》(修訂版)的市人民議會決議草案中。
此前,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要求優先在大城市、工業園區和經濟區發展出租公寓。他強調住房必須服務於實際居住需求,而不是用於投機。在5月25日與河內市的工作會議上,總理黎明興也要求該市在6月內啟動一些出租住房項目,以滿足人民的實際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