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越南金甌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決定終止對陳文心先生的案件調查和嫌疑人身份。
根據調查結論,陳文心先生作為單位負責人、賬戶持有人,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對學校設備進行了盤點。發現缺少部分設備後,他代表學校教職員工會通知採購設備以服務於學校活動,符合其職責和任務。
在採購物資和設備過程中,陳文心利用職務之便和資產管理權限,購買了3家企業和1傢俬人公司的虛假髮票,發票金額高於實際採購物資價值。
隨後,他批准從2022年學費資金和2023年學校經常性資金中報銷總額1304萬越南盾,侵佔614萬越南盾,並支付690萬越南盾違反財務規定。陳文心的行為構成貪汙罪。
然而,調查機關認為陳文心侵佔金額不大,且他已自願全額退還該筆款項及違反財務原則支付的款項。同時,他用採購物資和僱人製作的實際資產對學校有益,產品價值高於學校支付的物資款。
陳文心本人品行良好,長期為教育事業奉獻,獲得國家多項榮譽稱號、獎狀、表彰信等,因此調查機關決定終止調查。
此前,該案已進行一審審理。一審司法機關認定,陳文心實際支付的採購物資和勞動費用遠低於發票報銷金額,差額為1070萬越南盾。
在2025年2月17日的一審庭審中,玉顯縣人民法院以貪汙罪判處陳文心7年有期徒刑,刑滿後2年內禁止擔任職務,並沒收1070萬越南盾上交國庫。隨後,陳文心提出上訴。
2025年5月6日,金甌省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訴案件,裁定撤銷對陳文心的一審判決,退回重新調查。
直到2025年8月16日,金甌省人民檢察院院長決定變更強制措施,將羈押改為取保候審至今。
陳文心激動不已
得知案件被終止調查,陳文心先生表示高興和輕鬆,歷經漫長的法律程序後終於釋懷。陳文心說,得知案件終止調查時非常激動,更珍惜許多一直關注和鼓勵他的人。他承認自己在財務原則上有錯誤,但內心只想為學校謀利益。
據陳文心說,事發時學校缺少副校長職位,而教學資料和基礎設施匱乏。面對這種情況,他親自購買材料製作了檔案架、電視架、梯子椅等物品,旨在為單位節省開支。
他製作的產品既實用又節省,剩餘部分繼續用於學校活動。他承認自己主觀大意,沒有注意財務原則,只想儘快讓師生有設備使用。
陳文心還分享說,事情已經過去,他不想多提,但這對他執行任務、職業操守和財務原則是一次重大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