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調查機關稱,陳文心先生作為單位負責人和賬戶持有人,在盤點學校設備時發現短缺,因此按規定通知採購。
然而,在採購物資過程中,陳先生利用職務之便,購買了兩家企業和一傢俬營公司的三張虛假髮票,金額高於實際價值,並從2022年學費和2023年經常性經費中報銷了1304萬越南盾。調查機關認定陳先生侵吞了614萬越南盾,並違規支付了690萬越南盾。這些行為已構成貪汙財產罪。
儘管如此,考慮到侵吞金額不大,陳先生已主動退還贓款,其購買物資和僱傭人工所創造的價值有利於學校,實際產品價值高於學校支出。
此外,陳先生品行良好,長期為教育事業奉獻,獲得多項表彰,目前不再對社會構成危害,因此調查機關決定撤銷案件,免除其刑事責任。
此前,在2025年2月17日的一審中,玉顯縣人民法院認定發票差額為1070萬越南盾,判處陳先生7年監禁。陳先生上訴稱冤。2025年5月6日,金甌省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要求重新調查,因為忽略了許多關鍵因素,如未評估陳先生所制財產的價值、未邀請學校代表參與訴訟、未核實實際損失。
2025年8月16日,金甌省人民檢察院決定變更強制措施,允許陳文心先生在羈押一年多後取保候審。
得知案件被撤銷調查,陳文心先生難掩喜悅之情。陳先生分享說:“案件被撤銷,我非常感動,更珍惜許多一直關注和鼓勵我的人。我承認在財務原則上有錯誤,但內心深處只想為學校謀利。”
據陳先生稱,當時學校缺乏副校長職位,教學資料和設施又短缺,於是他親手購買材料製作物品,如檔案架、電視架、梯子等,以節省開支。
“我製作的產品既實用又節約,多餘部分繼續用於學校活動。我疏忽大意,沒有注意財務原則,只想儘快為師生提供設備。事情已經過去,我不想多提。但這對我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教訓,關於履行職責、職業良心和財務原則,”陳先生表示。
新安西中學教師陳文戰先生曾向陳先生學習焊接技術,分享說:“得知陳老師的案件被撤銷調查,我非常高興。一切終於水落石出。老師純潔的良心已被大家看到,我為老師感到高興,希望今後那些憑良心做事的人能得到合情合理的對待。”
回顧此事,原校長的違規行為源於一所偏遠學校的特殊困難。陳文心先生自2022年7月中旬起在三江西中學任職。由於學校缺乏人力和物資,校長既要教學又要管理,沒有副校長協助專業工作,工作量大。為了給學生和教師提供用具,陳先生選擇自行購買材料製作產品。但由於自行製作,他沒有買賣合同或進項發票來按規定結算。為合法化憑證,陳先生犯了錯誤,從其他企業購買發票,以報銷總額超過1300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