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發佈計劃,旨在動員整個政治體系參與;加強投資者、各部門、行業和坊級人民委員會之間的密切協調,力爭基本完成賠償、支持、安置工作,並於2026年10月31日前移交土地,以實施平貴-清多新都市區項目。
根據項目進度管理圖(甘特圖),賠償、支持、安置和移交土地工作分20個步驟進行。
截至目前,已完成5個步驟:制定項目徵地計劃;組織與徵地範圍內土地所有者開會;成立項目賠償、支持、安置委員會;發佈徵地通知;發送徵地通知。
目前職能部門正在實施第6步:組織調查、勘察、清點。
接下來,將陸續實施後續步驟:確認房屋、土地及附著資產的來源和法律狀況,以確定土地使用者是否符合賠償條件;
農業與環境局牽頭建議市人民委員會發布關於其他支持措施和水平的決定;起草批准賠償、支持、安置方案的決定草案及賠償、支持、安置方案草案;公開張貼方案草案;徵求對方案草案的意見;審核方案;
批准方案的決定;宣傳、公開張貼批准方案的決定;發送方案;實施賠償、支持、安置;坊級人民委員會主席發佈徵地決定;動員、說服以達成共識。
最後一步是將已徵用的土地移交給投資者,管理已徵用的土地,於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加快平貴-清多項目的賠償、支持、安置和徵地工作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農業與環境局跟蹤、督促項目賠償、支持、安置和徵地工作的實施。同時,建議市人民委員會指導、加快賠償、支持、安置工作;指導業務、彙總和處理困難、障礙;協調各行業部門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障礙;建議處理超出坊級權限的情況。
財政建設局協調實施項目相關各項工作。
平貴坊人民委員會牽頭,與負責賠償工作的組織協調,組織實施管轄範圍內的賠償、支持、安置和技術基礎設施搬遷工作,確保符合法律規定和既定計劃。
制定地方詳細計劃,組織宣傳、普及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達成項目範圍內居民的共識,管理土地基金等。
關於投資者,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太陽集團股份公司、下龍太陽有限責任公司和太陽城有限責任公司的聯營體準備充足資金,以按進度及時實施項目的賠償、支持、安置工作。同時,主動與平貴坊人民委員會、胡志明市賠償與徵地委員會協調,辦理賠償、支持、安置檔案的相關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