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廣治省省委組織部確認,該機構正協調內務廳部署相關步驟,以落實第370/2025/NĐ-CP號議定的主張,將各廳副廳長調往鄉級,以提升鄉級幹部質量。
據此,該機構正在對各單位副職領導人數進行核查。隨後,將依據第370/2025/NĐ-CP號議定關於副職標準人數的規定,計算和平衡各單位副職領導人數量。
三個廳級單位各有9名副廳長
超出標準的副職領導將被調往鄉級,以提高鄉級幹部質量。
據《年輕人報》瞭解,在廣治省人民委員會下屬的12個廳級單位中,有3個廳級單位的副職領導人數最多,包括財政廳、農業與環境廳和建設廳。
這三個廳級單位目前都有9名副廳長。
根據第370/2025/NĐ-CP號議定的規定,這三個廳級單位都必須將副廳長人數減少至標準水平6人。
廣治省農業與環境廳領導表示,在9名副廳長中,有2人即將到退休年齡,因此該廳將僅剩1人屬於預期調往鄉級的情況。
該省建設廳也有1名副廳長即將按計劃退休,因此預計近期將有2人被調往鄉級加強力量。
至於廣治省財政廳,該機構由原廣平省和原廣治省兩省的財政廳與計劃投資廳合併而成,因此合併初期副廳長人數為10人。最近,一名副廳長已退休,目前還有9名副廳長。
所有副廳長均在任職年齡內,且大多數非常年輕。
此外,廣治省其他一些廳級單位,如衛生廳、文化體育旅遊廳,其副廳長人數也遠高於第370/2025/NĐ-CP號議定標準,也將進行縮減。
預計全省需調往鄉級的副廳長總數將達數十人。
關於副廳長人數的規定如何?
第370/2025/NĐ-CP號議定修改了關於各廳正副職領導及廳下屬機構副職人數的規定。
各廳副廳長平均安排為每廳3人。
對於因合併、合併兩個省級行政單位而進行合併的廳級單位,副廳長人數可比上述規定增加1人;若合併三個省級行政單位,則副廳長人數可增加2人。
若廳級單位依有權機關決定進行合併,則合併後副廳長人數可增加1人。
若廳級單位依有權機關決定進行合併,且在此基礎上繼續合併兩個省級行政單位,則副廳長人數可增加2人;若合併三個省級行政單位,則副廳長人數可增加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