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西寧省公安在30天打擊犯罪高峰行動中,刑事警察處聯合機動警察處開展專項打擊,對黎文吳(40歲)住宅旁的一間茅草棚進行突擊檢查,該地位於西寧省德立縣林森村。
在現場,警方發現吳某與裴玉玄(43歲,胡志明市春泰上鄉人)、楊氏映紅(35歲,西寧省美幸鄉人)正在通過網絡組織鬥雞賭博。
初步調查後,6月3日,調查機關決定以組織賭博和賭博罪立案偵查。
同時,對吳某、玄某、紅某及另外三名相關人員作出刑事拘留決定,以調查其組織賭博行為(刑法第322條第2款)。
另有一人因賭博行為(刑法第321條第2款)被刑事拘留。

這些人使用電子設備和聯網電腦實時觀看鬥雞比賽,隨後接受賭注並組織賭客下注金錢賭勝負。
僅在2026年5月,該團伙組織的賭資往來總額就高達約800億越南盾。
調查機關還扣押了筆記本電腦、電視、網線、賬本等大量涉案物品,以繼續調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