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廣義省公安交警大隊隊長武青江上校表示,該單位已核實並傳喚司機N.V.T.(住峴港市)前來處理,並對其多項違反鐵路交通的行為製作行政處罰記錄。
據《年輕報》報道,6月7日11時許,在廣義省壽豐鄉的南北鐵路線Km914+990處自動警示道口,警示系統已啟動,警鈴響起、紅燈閃爍、自動欄杆放下,預告火車即將通過。
然而,該司機仍故意駕駛卡車衝過道口。
車輛安全通過第一道欄杆,但撞上了對面欄杆,導致欄杆損壞、安全銷斷裂、電源線斷開,影響欄杆上信號燈供電。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發生後,司機並未停車處理,而是駕車逃離現場。整個過程被監控攝像頭記錄。
根據監控畫面和調查,交警部門確認涉事司機為N.V.T.,並處以4150萬越盾的行政罰款。
其中,對駕駛汽車在欄杆移動時強行衝越道口的行為罰款1900萬越盾;對駕駛車輛損壞鐵路道口欄杆的行為罰款2250萬越盾。
除罰款外,司機還被吊銷駕照2個月,並須修復、賠償受損欄杆及信號系統的全部損失。
武青江上校表示,在警示信號已激活的情況下故意衝越道口的行為不僅違法,而且直接威脅列車運行安全,可能引發極其嚴重的鐵路交通事故。
職能部門呼籲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鐵路道口的信號燈、警鈴和欄杆指令,切勿因急躁而犧牲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