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越南國會通過關於解決長期延誤項目瓶頸的第29/2026/QH16號決議後,數千個進度滯後的項目以及大量凍結的土地、投資資金和資產正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大規模審查和解決。
在富壽省,解決停滯項目已被確定為打擊浪費、釋放資源以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關鍵優先事項。
經過全面審查,該省已確定149個需評估和解決的延誤項目。

為加快進度,富壽省人民委員會已指定相關機構負責領導和協調審查,併為每個項目提出解決方案。
根據第29/2026/QH16號決議和政府規定,省級部門和機構正重點對項目進行分類,確定延誤性質,指定負責機關,併為每個案例設定完成時間表。
義安省也在大力推進類似措施。省處理延誤項目指導委員會已確定87個面臨困難的項目,其中81個仍未解決。
認識到釋放發展資源和改善國家管理的緊迫性,義安省已制定分階段解決這些項目的路線圖。
根據該省計劃,81個項目將分三個階段解決。第一階段涵蓋35個項目,需在6月15日前完成;第二階段包括21個項目,需在7月30日前完成;第三階段包含25個項目,定於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在峴港,對長期停滯項目和地塊的審查也在緊急進行。
該市已指示相關機構澄清根本原因,並對土地、規劃、投資、建設、財政義務等相關障礙進行分類,以制定適當解決方案。
與此同時,廣寧省正加大力度解決面臨長期困難和法律瓶頸的項目。
該省側重於根據具體問題對項目進行審查和分類,明確指定相關機構職責,並要求所有案件在2026年內解決。
慶和省也在緊鑼密鼓地推進,已成立專門指導委員會處理217個停滯項目及國有土地和財產資產,其中包括許多在土地利用或長期法律糾紛方面延誤的項目。
由於消除延誤的堅定承諾,許多地方已超越審查和行動計劃,積極解決停滯項目,初步成果顯著。
胡志明市是最成功的例子之一。該市已審查所有838個停滯項目、開發和地塊,同時完成了每個項目的解決流程或明確了行動方案。
這些努力幫助釋放了超過82.4億美元的投資資金,並使近1.7萬公頃土地恢復生產性使用。除了釋放的驚人資源規模外,結果還凸顯瞭解決持續多年障礙的效率。
據資深經濟專家阮明峰稱,在越南追求更高經濟增長目標之際,解決停滯項目具有特別意義。問題不僅在於處理長期難題,還在於釋放被困在經濟中的資源。
“大量資源以土地、投資資金、資產和發展空間的形式被長期停滯項目束縛。一旦法律、規劃、土地相關和投資程序障礙被清除,這些資源可迴歸生產和商業活動,為增長創造額外空間。因此,解決停滯項目應被視為減少浪費、提高國家資源利用效率的關鍵解決方案之一,”阮明峰說。
隨著長期拖延的“停滯項目”逐步得到解決,投資流動將更加自由,浪費的資源可再次為發展做出貢獻。
這不僅是克服單個項目和地方困難的解決方案,也是提高國家資源配置效率、為下一階段快速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的重要驅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