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6日,廣義省公安刑事警察局對黎貴寶(19歲)、陳玉武(21歲)和胡光安(25歲)提起公訴並拘留,以調查發生在“媚姐”酒吧的殺人案。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6月4日晚至6月5日凌晨,在廣義省義路坊“媚姐”酒吧娛樂時,因瑣事,陳玉武(住廣義省德普坊)一夥與坐在14號桌的一群青年發生衝突。
發現武與這夥青年有積怨,黎貴寶(住廣義省義行鄉)離開酒吧走到停車區,打開摩托車後備箱取出一把刀藏入口袋,然後返回酒吧,意圖在衝突時使用。
當看到胡光安和陳玉武經過14號桌區域時,寶立即跟上並靠近坐在那裡的青年。
隨後,寶用隨身攜帶的刀攻擊了受害者P.Đ.C.(24歲,住廣義省衛江鄉)。
受害者被刺三刀,其中一刀刺中背部,導致主動脈損傷、肺部破裂、急性失血,最終死亡。
在調查機構,嫌疑人已承認犯罪事實。嫌疑人的供述與調查機構收集的文件和證據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