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將中南股份公司的關南-水秀生態都市區項目補充列入適用特殊機制和政策規定的項目清單。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表示,關南-水秀生態都市區項目又稱金山城項目(超過342公頃),在海雲坊和蓮沼坊開展,由中南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

在關於峴港市困難項目檢查結論第393號中,結論如下:

市人民委員會選擇投資方時未通過招標,違反了法律規定;未通過土地招標即進行有償土地劃撥和出租,違反了2003年《土地法》的規定。

政府監察機構建議峴港市人民委員會組織、指導開展檢查,明確責任以按規定處理相關集體、個人、組織和單位;指導各機關、組織、單位集中處理、徹底克服存在的問題、限制和違規行為;繼續審查和完善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手續;負責確定土地使用費、土地租金及其他財務義務等。

根據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該項目符合適用第29號決議第12條的原則和條件。

金山城項目的投資方表示已按規定完成產生的財務義務。

稅款和其他財務義務、滯納金等已於2025年11月完成。

投資方也希望通過此次檢查結論,成為及時的重要舉措,以徹底解決項目多年來存在的積壓問題,疏通瓶頸,加快項目法律手續的完善進程。

此前,峴港市已公佈350個適用國會兩項決議中特殊機制和政策的項目及土地,以繼續化解困難和障礙。

據悉,國會第170號決議規定了特殊機制和政策,以化解胡志明市、峴港市和慶和省在檢查、核查結論和判決中涉及的困難和障礙。而國會第29號決議則規定了特殊機制和政策,以處理在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發生的組織和個人土地違法行為,並化解積壓、拖延項目的困難和障礙。